2024年湖南工程學院應用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4 17:19:38湖南工程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全稱:湖南工程學院應用技術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書院路17號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科
院校國標碼:12660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第三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工程學院應用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學院簡介:
湖南工程學院應用技術學院是2002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由湖南工程學院舉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坐落于一代偉人毛澤東的故鄉湖南省湘潭市。
學院的辦學充分利用湖南工程學院的優質教育資源,學院的教學及管理團隊均來自湖南工程學院,學院開辦的專業均為湖南工程學院的品牌專業和特色專業。學院堅持實踐育人理念,突出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培養,為社會輸送了2萬多名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第六條學院招生類別:普通類、藝術類。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七條學院成立湖南工程學院應用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學院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項,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招生錄取期間,由湖南工程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院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院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我院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院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院2024年面向全國招生,按照教育部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工作要求,根據學院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4年的招生計劃,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無預留計劃。
第四章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學院2024年招生專業共16個,學制均為四年。
專業名稱 |
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選科要求 |
非改革省份的文理科要求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電子信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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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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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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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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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
物理類 |
不在非改革省份招生 |
金融工程 |
物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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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 |
不提科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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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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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營銷 |
不提科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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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 |
不提科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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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與貿易 |
不提科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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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 |
不提科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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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
不提科目要求, 外語語種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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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設計 |
藝術統考選考美術與設計類,文化課考試不提科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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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設計 |
藝術統考選考美術與設計類,文化課考試不提科目要求。 |
第十三條學院嚴格按照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的學費標準執行收費,具體收費標準將在湖南工程學院應用技術學院官網和《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