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華中科技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2)
2024-06-24 11:15:11華中科技大學
綜合成績=專業統考成績×30%+高考文化成績×(專業統考總分/高考總分)×70%
綜合成績相同時,專業統考成績高者優先,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均相同且計劃余額不足時,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排序錄取。
5.學費標準
學費為10350元/學年,收費標準以湖北省有關部門收費文件為準。
三、音樂表演專業
1.專業介紹
音樂表演專業
本專業隸屬于藝術學院,依托學校多學科優勢,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德才兼備,具有扎實的音樂專業知識、高水平的音樂表演能力,良好的人文和科學素養,富有創新精神的高素質復合型藝術人才。
通過四年本科階段的學習,培養學生具有扎實的演奏、演唱技術和音樂表現能力;掌握音樂教育的基本規律與教學方法,具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能力和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具有與工作崗位相適應的音樂文化知識、藝術與人文修養,繼承和弘揚中國傳統音樂文化的追求;同時具有不斷探索和適應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創新精神及創業能力。學生畢業后適應在專業藝術表演團體、藝術院校、社會文化機構、藝術與科技等行業從事音樂表演、組織、教學、研究、音樂管理與策劃等工作。
2.招生計劃
我校根據藝術學院專業辦學需求及各省份藝術統考規則,音樂表演專業擬面向湖南、廣東、北京、山西、河北、山東、湖北、陜西、遼寧招收38人,文、理(或歷史、物理科目組合,下同)兼招,學制4年。
各招生省份分省計劃詳見下表:
最終招生計劃數以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明確公布文、理科計劃的招生省份,按文、理科招生計劃分別錄取;其余省份文、理科招生計劃合并使用,錄取時不分文理。
3.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1)符合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氣質佳。
4.錄取規則
(1)我校2024年不組織音樂表演專業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藝術類統一測試成績。
(2)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省份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省統考,省統考專業(招考方向)須與所報考專業(招考方向)嚴格一致,且專業省統考成績及高考文化成績均須達到生源所在省份相關要求。
(3)若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有具體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下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若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參照我校綜合成績算分方式排序投檔,我校將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有關規定,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基礎上,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專業統考成績×50%+高考文化成績×(專業統考總分/高考總分)×50%
綜合成績相同時,專業統考成績高者優先,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均相同且計劃余額不足時,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排序錄取。
(4)報考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省級音樂類統考專業測試科目主項必須與我校招考方向一致:
報考器樂類的考生,參加專業省級統考測試主項樂器須與我校招考方向一致;對于專業省級統考未區分主副項的省份,參加專業省級統考測試樂器須與我校招考方向一致;
報考聲樂類的考生,參加專業省級統考測試科目主項須為聲樂。對于專業省級統考未區分主副項的省份,須參加專業省級統考聲樂測試。
5.學費標準
學費為10350元/學年,收費標準以湖北省有關部門收費文件為準。
四、工作管理
新生入學后,需進行專業復測,復測不合格者,我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對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我校將依法予以撤銷。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聯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37號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院招生工作辦公室
郵編:430074
咨詢電話:027-87542228、027-87559946(本科生院招生工作辦公室)
027-87543462(機械科學與工程學院,產品設計專業咨詢)
027-87557771(建筑與城市規劃學院,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咨詢)
027-87544547(新聞與信息傳播學院,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咨詢)
027-87542859(藝術學院,音樂表演專業咨詢)
傳真:027-87557014
電子郵箱:zs@hust.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hust.edu.cn
紀檢監察電話:027-87543616、8755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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