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4年招收定向培養軍士公告發布(2)
2024-06-23 13:11:09網絡轉載
定向培養軍士學制3年,畢業后取得大專學歷。前2.5學年由定向培養高校負責;后0.5學年組織入伍實習,包括入伍訓練和崗前培訓,由招收部隊負責。
1.教學管理。定向培養高校應當單獨組建班次,每班不超過50人(招收計劃較少且分屬不同招收部隊的專業,培養目標一致的可以混編開班)。招生開始前,應當本著專業對口和指導便利的原則,由招收部隊統一指定的教學指導機構,會同定向培養高校制定人才培養方案、設置專業課程,做好教學準備工作;定向培養軍士對象在校學習期間,教學指導機構應當加強培養跟蹤,促進教學與使用的對接,其他單位不得隨意參與定向培養高校教學管理。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征兵辦公室應當加強對有關定向培養高校的指導督促。
2.淘汰。定向培養軍士對象入學1個月內,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征兵辦公室應當指導定向培養高校組織身體復查;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定向培養資格,由所在定向培養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調整至其他班次學習。定向培養軍士對象在校學習期間,因身體原因不適宜服現役的,取消定向培養資格,由所在定向培養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調整到其他班次學習;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課程、考試不合格,違反校規校紀受到處分或者違法犯罪,以及拒絕入伍經教育無效的,取消定向培養資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所在定向培養高校學生管理規定處理。淘汰后空缺的培養計劃,不再組織遞補。
3.畢業。定向培養軍士完成入伍訓練的準予畢業,畢業時不返回定向培養高校,由招收部隊通報定向培養高校直接為其辦理畢業相關手續;未完成入伍訓練,或者入伍實習期間因政治、身體等原因不適宜服現役的,經招收部隊具有相應批準權限的政治工作部門批準,由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注銷其入伍手續,定向培養高校負責接回并按照普通地方生予以復學。
(三)入伍辦理
定向培養軍士對象完成規定課程、修滿規定學分,由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征兵辦公室會同招收部隊結合上半年義務兵征集組織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現役條件的,由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辦理入伍手續,入伍時間為畢業當年3月1日。招收部隊派出接兵人員,會同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征兵辦公室完成檔案交接,將招收的軍士統一接入部隊。
四、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養軍士入伍實習結束后,由所在部隊按照招收軍士首次授予軍士軍銜(含警銜,下同)級別有關規定,確定其軍銜級別、授予軍士軍銜,軍銜時間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算。定向培養軍士批準入伍后至首次授予軍銜期間,按照第一年度義務兵標準發放津貼、保障伙食,享受相應醫療、保險和撫恤等待遇;授予軍士軍銜后,自軍銜起算之日起執行軍士工資及相關待遇標準。
省教育考試院和省征兵辦公室設立舉報電話(028-85156581、028-86686510),接受群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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