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西高考加分政策
2024-06-13 23:25:49網絡轉載
廣西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發布,高考加分政策詳細如下:
53.政策性照顧項目。
(1)加分政策按照《自治區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考加分調整方案>的通知》(桂教規范〔2020〕3號)和《關于做好我區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試〔2020〕1號)執行。
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適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
(2)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隊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軍隊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有關規定執行。
(4)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有關規定執行。
(5)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4.自治區所屬院校錄取的少數民族學生所占的比例力爭達到少數民族人口占我區人口的比例,其中自治區所屬民族院校招收少數民族學生比例原則上不低于65%。
55.定向生招生。
(1)定向就業單位范圍。地質、礦業、石油、軍工及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用人單位。
(2)生源范圍。面向全區招生,考生符合招生學校招生簡章規定的條件,即具備報考資格。
(3)錄取。定向就業招生與非定向招生原則上同時進行投檔錄取。高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投檔,學校根據考生定向志愿擇優錄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則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
(4)考生定向協議。考生自愿填報有關高校定向就業招生志愿并按有關政策被錄取為定向生者,須在入學注冊前與高校及具有人事調配權的定向就業單位簽訂有關定向就業協議。高校對無故拒簽協議的已錄取學生,可取消其錄取資格。
56.少數民族預科班。
少數民族預科班分為普通少數民族預科班和區屬院校免費少數民族預科班。
(1)招收對象:普通少數民族預科班招收少數民族考生;區屬院校免費少數民族預科班招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考生:①應屆高中畢業生;②農村戶口;③60個老、少、邊、山、窮縣(市、區)的少數民族。
(2)錄取分數:如在相應各有關高校普通批次最低錄取分數線(含征集志愿,下同)上生源不足,本科預科可在相應各有關高校普通批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下80分內按投檔規則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3)培養形式:被高校錄取的少數民族預科生入學后,在規定的高校補習一年高中文化,預科學習期滿后,政治表現好,考核具備上大學本科或專科學習條件者,即可升入本校本科或專科有關專業學習,不需要再次參加高考。
57.民族班。
(1)招收對象: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民族班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與相應本、專科統招考生同時投檔。
(2)錄取分數:如在相應各有關高校普通批次最低錄取分數線上生源不足,可在相應各有關高校普通批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下40分內按投檔規則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3)培養形式:民族班與相應本、專科統招考生執行相同培養形式。
58.保送生。
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招收保送生資格的高校可招收保送生。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學生名單以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公布的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學生名單為準。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學生可以向有關高校自薦。被高校擬定為保送生對象的學生,須到戶口所在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領取《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登記表》,按一式三份填寫、簽章完畢后一份直接提供給擬錄高校,一份同時提供給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另一份存戶口所在地的設區市招生考試機構。
保送生資格、招收保送生的辦法、程序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