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慶三峽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10 21:56:57重慶三峽學院
1.考生的專業錄取按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的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專業級差。
2.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專業安排采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后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3.新疆班招生錄取按照國家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4.對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投檔分數相同,專業志愿相同,若該省(市)無排位規則,我校均按語數外總分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的順序進行排序。對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相關省市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專業成績認定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統考合格成績。在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達到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基礎上,按以下規則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投檔分數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考生綜合成績=(文化成績/文化滿分*5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50)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綜合成績相同則先比較專業分,專業分再相同則比較外語科目成績。
第十五條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體檢合格、專業成績及文化成績分別達到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控制分數線。以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時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錄取;以順序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時學校將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專業同分則比較文化成績,文化成績再相同則比較外語科目成績。
第六章新生入學
第十六條新生入學注冊按照《重慶三峽學院學生管理規定》執行。新生應在學校規定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4天。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未到校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規定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相應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學生進校后轉專業按《重慶三峽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具體事宜以當年發布的有關工作通知為準。
第十八條學費標準:普通類專業3125——6875元/年,美術類專業11500元/年,體育類專業4375元/年;各專業收費標準隨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刊物上公布。實行學分制的專業按學分制有關規定予以結算,學分制收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構成。大類招生的專業若因收費標準不統一在分流前實行低標準,分流后按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各專業收費標準執行。住宿費收費標準為1000—1200元/生/年。就讀期間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學費及住宿費。提前批小學教育(全科教師)專業按重慶市“兩免一補”定向培養農村小學全科教師的相關政策,在校期間享受免學費、免住宿費、補助生活費的優惠政策。(2024級新生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新生入學指南》或查詢學校計財處網站)。
第十九條資助政策:學校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設有獎助貸勤補免“六位一體”的資助體系,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可申請和參評。主要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長獎學金、綜合獎學金、校內助學金、單項獎學金、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條學校地址及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重慶市萬州區天星路666號
郵編:404020
學校網址:https://www.sanxia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sanxia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3-58102264、58106645
第二十一條學校從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代辦招生事宜,凡有關招生錄取事宜,請直接與學校招生部門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委員會(具體部門學校招生就業處),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與本章程沖突者,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