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東財經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2)
2024-06-09 11:45:56山東財經大學
第六章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十五條學費收取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或學校依據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制定的標準執行。新生注冊入學后,學生因故退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為保證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依據上級有關政策,發放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同時,學校設有學校獎學金、特殊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獎助項目。針對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在報到及助學貸款辦理等工作中專門設置綠色通道,幫助新生快速辦理。
第七章資格審查與證書頒發
第十七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在3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處理,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具有學籍的藝術類專業本科學生達到培養方案規定的各項要求,頒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均蓋“山東財經大學”印章。
第十九條附有專業培養方向的招生專業在頒發本科畢業證書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規定的專業名稱發放。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條招生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1—88525423、88596191
傳真:0531—81793555。
招生專題網站:https://zhaosheng.sdufe.edu.cn/
招生辦公室郵箱:scd_zsb@163.com
通訊地址:山東省濟南市二環東路7366號山東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50014
藝術學院:0531—88525215
舉報電話:0531—88596235
第二十一條學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機構和個人辦理藝術類專業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借山東財經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本簡章經學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托招生辦公室解釋。
第二十三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政策、規定與本簡章不一致之處,以簡章為準;本簡章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學校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