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考生檔案
2024-06-03 22:30:07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六、考生檔案
19.考生檔案包括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電子檔案是高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考生電子檔案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鑒定或評語、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考)成績和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材料、體檢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績信息、考生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誠信記錄(主要指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內容。考生電子檔案數據要確保真實準確、圖像規范,且與考生報名登記表、體檢表等紙介質材料內容一致。電子檔案庫一經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的紙質檔案由縣考試中心組織建立,用密封條密封并加蓋騎縫章,由縣考試中心統一保管或委托報名點保管(報名點不得啟封、拆閱)。考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和本人準考證或二代身份證原件領取紙質檔案,自行帶交錄取高校報到,考生不得擅自啟封、拆閱。省教育考試院在錄取結束后分批將錄取名單分發給考生所在縣考試中心。縣考試中心應主動聯系、督促已錄取考生辦理紙質檔案材料的領取手續。當年未錄取考生的紙質檔案,縣考試中心應于10月底前退回考生報名點。縣考試中心須認真做好檔案的交接記錄。各地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要加強考生檔案建立與管理,并對考生紙質檔案(或人事檔案)客觀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嚴肅追責問責。
考生高考紙質檔案應具備如下材料:
(1)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
(2)普通高校招生考生體格檢查表;
(3)應屆畢業生高中階段學籍證明材料,往屆生畢業證復印件;
(4)考生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5)享受優惠政策的考生應具有相應的材料:①享受優惠加分考生申報表及有關證明材料;②國家專項、高校專項招生報考資格審核表。
考生享受加分優惠的情況按規定錄入考生電子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