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考試招生經費
2024-06-03 21:15:08湖南省教育廳
十一、考試招生經費
48.各地招生經費,應由地方教育事業費列支。
高校的招生經費,在本校事業費列支。
49.考生須繳納報名考試費。
50.對參與報名、體檢、命題、制卷、運卷、組考、評卷、巡考、錄取等工作的招生考試工作人員,應付給相應的勞動報酬。具體辦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高校協調有關部門根據實際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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