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肇慶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02 19:19:48肇慶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結合肇慶學院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名稱:肇慶學院
第四條學校國標代碼:10580
第五條學校地址:
校本部:肇慶市端州區肇慶大道,郵政編碼:526061。
星湖校區:肇慶市端州區星湖大道,郵政編碼:526061。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結)業頒證:對取得我校學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結)業要求者,頒發肇慶學院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學位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荚囌猩,負責制定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錄取批次:在廣東省,教師專項計劃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其他本科專業在本科批次錄取。省外錄取批次詳見各生源。▍^、市)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五條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區、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本科招生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計劃等問題。預留計劃將按照學校錄取進度和專業實際情況安排使用。
第十六條通過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專項計劃招生錄取至學校的定向培養考生,單獨院校專業組招生。入學后原則上不得轉學及轉專業,且須在入學前由考生或考生(未滿18周歲)及其法定監護人簽署《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協議書》,畢業后由培養計劃來源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規定進行面試、考察錄用,派遣到定向縣(市、區)定向服務單位任教不少于6年。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分數線上,廣東省按照普通類(歷史類、物理類)、藝體類(含音樂類、美術與設計類、舞蹈類、書法類、體育類)分類錄取。廣東省以外錄取科類詳見生源省(區、市)的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本科層次專業,計入高考總成績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對應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須合格。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第二十條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本?筛鶕魇〖壵猩k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一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愿,以及學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根據各。▍^、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專業錄取要求分別如下:
1.普通類(歷史類、物理類或文科類、理科類)專業錄取,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當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較高者。在無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區、市)按照普通高考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類為數學、語文、外語、理科綜合。
2.本校在廣東省招生的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試點專項計劃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即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當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較高者。
3.體育類及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在高考文化成績和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
。1)面向廣東省的體育類及藝術類(含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書法類)專業的錄取,優先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前的考生,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按照考生術科排位錄取。
。2)面向廣東省以外的其他省(區、市)體育類及藝術類(含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書法類)專業的錄取,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忌稒n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投檔術科成績高的考生,在術科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考生。
第二十三條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各科類錄取原則,調劑到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豢忌环䦶恼{劑的,或服從調劑但是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四條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日語,其他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五條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按各。▍^、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內蒙古普通類專業錄取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體育類專業不折算綜合成績,以專業考試成績作為投檔和錄取的排序成績,并按“專業志愿清”的規則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