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昌交通學院本專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5-30 21:27:31南昌交通學院
我校音樂表演(器樂)只招省統考器樂科目為鋼琴、古箏的考生。
第十五條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要求考生參加所在省(市、區)體育專業統考且成績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錄取控制線,遵照各省(市、區)投檔原則,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所在省(市、區)同分排序規則錄取。
若所在省(市、區)沒有統一投檔原則,則按專業成績投檔。
第十六條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七條我校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條除英語專業僅招英語語種考生外,其他專業不限考生外語語種。我校公共外語必修課程開設英語及日語。軟件工程專業對英語有一定要求,建議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第十九條英語專業需參加各省(市、區)考試院(招辦)組織的英語口試并合格(未組織英語口試的省、市、區除外),且英語高考成績不低于100分。
第四章收費標準、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條學校各專業收費嚴格按照主管部門審批標準收取。其中,本科各專業學費標準為:音樂表演、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體育教育專業25200元/學年;土木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軟件工程、機器人工程專業21600元/學年;其他專業為19800元/學年。高職(專科)各專業學費標準為12000元/學年。
學生入學后有特殊原因需辦理退學退費的,嚴格按照省教育廳《江西省民辦高校學生退學退費辦法》的規定辦理退學退費。
第二十一條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五章證書頒發
第二十二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南昌交通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南昌交通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三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五條藝術類、體育類新生入校后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復查,如發現專業復查成績明顯低于高考專業測試成績,將組織專門調查,經核實有代考等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并報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嚴肅處理。
第二十六條我校2024級本科生大一至大三在靖安墨軒湖校區就讀,大四(建筑學專業大四至大五)在南昌家湖校區。2024級專科生三年均在南昌黃家湖校區就讀。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南昌交通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791-82121208,82121111,82121199(兼傳真)
學校網址:https://www.ncjti.edu.cn
招生網:https://zsb.ncjti.edu.cn
監督部門:南昌交通學院紀檢監察室
監督電話:0791-82293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