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5-30 21:26:47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
第十四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由院長簽發,招生就業處向新生郵寄錄取通知書等相關材料。
第十五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含體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十七條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收費與獎助貸措施
第十八條我校嚴格執行江西省發改委、財政廳和教育廳批準的學費標準(贛發改收費〔2016〕417號)及相關退費政策,按學年收取學費、住宿費。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風景園林、工程管理、工程造價、電子商務、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八個專業為14500元/學年;環境設計、廣播電視編導兩個專業為15500元/學年;其他專業為13000元/學年;住宿費1200元/學年。
第十九條我校在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之外,還設有專業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建立了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學生標兵等各種獎助學金、先進榮譽的評選制度。
第二十條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我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我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七章招生咨詢與錄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一條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792-43919344391935
E-mail:jxncsxyzjb163.com
我校網址:https://ncbcjxau.edu.cn/
通訊地址:江西省贛江新區共青城市青年大道79號郵政編碼:332020
第二十二條我校工作人員在招生咨詢過程中的意見,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三條錄取信息通過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公布。
第二十四條考生或其法定監護人認為我校招生錄取行為違反本規定或其他相關規定,可向我校紀檢監察部門提出申訴。
監督電話:0792-4391815
E-mail:ncbcjwjxau.edu.cn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適用于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本年度招生。
第二十六條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以往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二0二四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