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華北電力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5-30 21:14:39華北電力大學
第十三條學校在專業錄取時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審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總分值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學校錄取和專業安排以高考投檔成績為準。對于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且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考生的專業安排,除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外,我校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考生分數相同時,依據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若考生分數及專業志愿順序均相同,則按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或尚有調劑計劃的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對實行“專業(類)+院校”投檔模式省份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其有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對實行“院校專業組”投檔模式省份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其有關規定投檔,我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依據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若考生投檔分數及專業志愿順序均相同則參照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排序規則進行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報考時其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公布的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六條對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即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具體按照第十四條執行。
第十七條錄取時,無往屆生和應屆生限制,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條考生應根據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學校專業目錄填報志愿。
第十九條我校招收考生體檢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智能電網信息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儲能科學與工程、氫能科學與工程、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機器人工程、人工智能、核工程與核技術、輻射防護與核安全、新能源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環境科學、應用化學、能源化學工程、碳儲科學與工程、網絡與新媒體、產品設計專業不適宜辨色能力異常(色盲、色弱)考生攻讀,考生在填報相關專業類時請謹慎,在專業分流時不建議選擇以上專業。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學校根據教育部、北京市及河北省政府有關部門收費標準的規定,北京校部、保定校區理工科專業學費標準為5500元/年,英語和翻譯專業學費標準為6000元/年,其他普通專業學費為5000元/年。保定校區產品設計專業(藝術類)的學費標準為8500元/年。
第二十一條對于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學校鼓勵其入校前持《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相關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校后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學校設有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幫助和指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藝術類、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第二學士學位、華僑港澳臺學生和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和學校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校后,我校將按照教育部要求進行復查審核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四條招生聯系方式
北京校部
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北農路2號華北電力大學招生辦
郵編:102206
電話:010-61773377
本科招生網址:http://goto.ncepu.edu.cn
E-mail:zsbncepu.edu.cn
保定校區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蓮池區華電路689號華北電力大學(保定)招生辦
郵編:071003
電話:0312-7523164
本科招生網址:http://zhaosheng.ncepu.edu.cn
E-mail:bdzsbncepu.edu.cn
第二十五條我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區)。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教育部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