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唐山師范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5-30 21:06:38唐山師范學院
一、學校名稱:唐山師范學院
二、學校代碼:4113010099
三、校區、校址:學校現設有大學道校區、學院路校區
1.大學道校區:河北省唐山市建設北路156號
2.學院路校區:河北省唐山市學院路41號
四、聯系方式:0315-3863129
網址:http://www.tstc.edu.cn
五、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六、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七、錄取規則及要求
1.貫徹執行國家和相關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學校不預留計劃。
2.本科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本科日語專業只招英語或日語語種考生。本科德語專業只招英語或德語語種考生。
3.普通類錄取規則:
(1)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區、市)考生,選考科目須滿足所填報高考志愿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按照各省(區、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2)實行“專業+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的進檔考生,以專業志愿為依據,按照投檔分數擇優錄取,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3)實行“院校+專業組”志愿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的進檔考生,同專業組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錄取或調劑,不考慮分數級差。
(4)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進入投檔線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錄取或調劑,不考慮分數級差。
(5)同分考生在專業分配時,根據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投檔規則進行專業分配。若各省同分考生投檔規則不明確,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門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兩門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擇優錄取。
(6)“調檔比例”和“征集志愿”均按生源所在省(區、市)相關規定執行。
4.藝術類專業包括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音樂學(分聲樂、器樂)、舞蹈學。錄取規則如下:
(1)所有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所在省級招辦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普通藝術類專業考試”和“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課統一考試”。
(2)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體條件符合要求,考生的文化成績和藝術專業成績需要達到本省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本省相關招生要求的情況下,我校認可各省相關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并認可各省投檔規則,在各省已投檔范圍內,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
①如該省按綜合成績投檔,則依據綜合成績(含小數點)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如成績相同時,根據各省的同分投檔規則進行錄取,若各省同分考生錄取規則不明確,則依次比較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
②如該省不按綜合成績投檔,則依據我校制定的綜合成績(含小數點)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5+(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5,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根據各省的同分投檔規則進行錄取,若各省同分考生錄取規則不明確,則依次比較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
(3)在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體條件符合要求,考生的文化成績和藝術專業成績需要達到本省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本省相關招生要求的情況下,我校認可各省相關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并認可各省投檔規則,在各省已投檔范圍內,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我校制定的綜合成績(含小數點)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5+(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5,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
5.體育類專業包括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我校僅在河北省招收體育類專業考生,錄取規則如下:
(1)所有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河北省招辦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普通體育類專業考試”和“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課統一考試”。
(2)體育類專業招生計劃按照物理科目組合、歷史科目組合分別編制。
(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體條件符合要求,考生的文化成績和體育專業成績需要達到河北省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河北省相關招生要求的情況下,我校執行河北省體育類專業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綜合成績(含小數點)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3+(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7,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根據河北省的同分投檔規則進行錄取。
6.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專業錄取規則:
唐山師范學院本科學術互認課程(InternationalScholarlyExchangeCurriculum,簡稱ISEC)項目開設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錄取規則參考普通類實行“專業+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市)錄取規則,進檔考生以專業志愿為依據,按照投檔分數擇優錄取,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成績相同時,根據各省的同分投檔規則進行錄取。
7.公費師范生的招生按照河北省、唐山市有關部門文件政策執行,錄取批次及要求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8.對于各省(區、市)確定的優惠加分項目,按照各省(區、市)招生政策執行。對于加分投檔的考生,所加分數在專業分配時予以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