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衡水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5-30 21:03:52衡水學院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以下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①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③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2、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以顏色波長作為嚴格技術標準的化學、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生物科學、生物技術、食品質量與安全、園林、環境生態工程、中草藥栽培與鑒定、智能醫學工程、學前教育、體育教育等專業。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美術學、動畫、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物理學等專業。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與金融、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行政管理、健康服務與管理等專業。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
(4)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的專業:學前教育專業。
第十九條以上錄取原則與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政策不符的,按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政策執行。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條收費標準
(一)學費說明:經河北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教育廳批準,我校為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高校,實行學分制收費(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除外)。各專業學費總額按該專業學年收費標準換算為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學生正常(不含重新學習)完成規定主修專業畢業最低學分所繳納的學費總額不高于實行學年制的學費總額。我校學分制收費采用按年度預收學年制學費的模式收取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畢業前按照實際所修學分進行核算調整,多退少補。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
(二)按照河北省發展改革委統一核定的收費標準,每學年預收學費標準如下:
1.本科優勢專業執行學費標準上浮10%政策。即學前教育、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每生每年5060元;英語、數學與應用數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翻譯專業學費每生每年5390元。
2.本科其他經濟學類、法學類、教育學類(體育學類除外)、文學類(外國語文學類除外)、管理學類學科門類專業學費每生每年4600元;理學類、工學類、農學類學科門類專業學費每生每年4900元;醫學類學科門類專業學費每生每年5200元。
3.本科藝術類(不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體育類學科門類專業學費每生每年8000元。
(三)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住宿收費:學校統一安排住宿,8人間住宿費標準為每生每年600元;6人間住宿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元。
(四)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實行學年制收費。
1.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音樂表演(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每生每年50000元;國內住宿費每生每年1200元。
2.數學與應用數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內學費每生每年29000元,國外學費按照中央密蘇里大學當年國際學生標準收取(前三年GPA達到2.5以上者享受州內學費),免交國內學費;國內住宿費每生每年1200元;國外住宿費以中央密蘇里大學當年收費標準為準。
以上收費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發生的其他費用如遇政策調整,以調整后的收費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衡水學院柴可夫斯基國際音樂藝術學院采用“4+0”培養模式,引入烏克蘭國立柴可夫斯基音樂學院師資、核心課程與教材。在中方完成四年本科學業,修業期滿成績符合畢業及學位授予標準的學生,將獲得衡水學院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對符合烏克蘭國立柴可夫斯基音樂學院學位授予標準的學生,由烏方授予學位證書。學生獲得烏方學位不以赴烏方學習為必要條件。
衡水學院與美國中央密蘇里大學合作舉辦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本科教育項目采用“3+1”的培養模式。該項目學生前3年在衡水學院學習,第4年可赴美國中央密蘇里大學學習,考試成績合格,符合中美兩校學位授予條件的,將獲得衡水學院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及美國中央密蘇里大學授予的學位證書。未赴美國中央密蘇里大學學習,僅在衡水學院就讀的學生,修業期滿成績符合畢業及學位授予標準的學生,將獲得衡水學院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
第二十二條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陸衡水學院招生網站查詢。
第二十三條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鼓勵優秀考生報考我校,并對品學兼優、學有專長的學生予以獎勵;設有助學金和勤工助學崗位,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二十五條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號
郵政編碼:053000
招辦電話:0318-6016093,6016910
學校網址:http://www.hsnc.edu.cn
招辦網址:http://zhaosheng.hsnc.edu.cn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適用于衡水學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條學校招生咨詢工作人員的建議不作為錄取依據及承諾。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矛盾,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政策相沖突,以國家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