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4年高考志愿填報指南
2024-05-28 20:28:23海南省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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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政策
政策更新時間
海南2024年志愿填報及錄取政策更新于2024年5月27日
來源:海南省考試局
點擊鏈接查看:https://ea.hainan.gov.cn/ywdt/ptgkyjszsb/202405/t20240524_3668820.html
志愿填報
海南志愿填報時間
錄取批次 |
考生網上填報志愿 時間 |
學校錄取時間 |
預計征集 志愿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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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提前 部分 |
本科藝術校考及戲曲類省際聯考招生錄取的學校;體育類(定向公費培養師范生) |
6月27日8:00 至17:30 |
7月9日至 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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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公安(含國家專項計劃)、司法、消防救援類本科學校及安排在本科提前普通類錄取的其它本科學校 |
7月13日至 16日 |
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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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藝術類統一招生錄取的學校 (使用“省統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
7月4日8:00 至7日17:30 |
7月13日至 16日 |
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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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體育類招生錄取的學校 (含體育類預科、體育類國家專項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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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專項計劃 |
7月17日至 18日 |
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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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專項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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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拔尖人才班等特殊類型招生 |
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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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普通部分 (含本科普通批、本科民族班和預科班) |
7月22日至 29日 |
7月25日 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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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 (專科) 部分 |
須參加面試的高職(專科)提前批學校 |
6月27日8:00 至17:30 |
7月24日至 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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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專科)提前批(提前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 |
7月30日8:00至 8月1日17:30 |
8月4日至7日 |
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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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專科)批(普通類) |
8月9日至 15日 |
8月11日 8月14日 |
錄取批次
批次設置
錄取批次僅設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本科批次分為本科提前部分和本科普通部分,本科提前部分包含本科提前普通類、本科藝術類、本科體育類、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特殊類型,本科普通部分包含本科普通批、本科少數民族班和預科班。專科批次包含高職(專科)提前批、高職(專科)藝術類、高職(專科)體育類和高職(專科)批。
志愿的設置
1.院校專業組是志愿填報與投檔錄取的基本單位。
2.考生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填報志愿,考生填報志愿須本人選考科目滿足擬報院校專業組科目要求方可填報。對于沒有提出選考科目要求的院校專業組,考生在報考時無選考科目限制。
3.各批次設置院校專業組的志愿數量:
(1)本科提前部分的普通類設6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體育類(定向公費培養師范生)設6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本科藝術類(統考)、本科體育類、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各設1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藝術校考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特殊類型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內設6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2)本科普通部分的本科普通批設3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本科少數民族班和預科班設6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內設6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3)須面試的高職(專科)提前批設3個院校專業組志愿,高職(專科)提前批的提前普通類設6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藝術類、體育類各設1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內設6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高職(專科)批各設1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內設6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4)各批次按志愿錄取結束后,省考試局組織還有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組進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數量與各批次設置院校專業組的志愿數量相同。
投檔規則
海南2024年志愿投檔規則
(一)投檔錄取模式
1.本科提前部分的本科提前普通類、本科提前部分的本科體育類(定向公費培養師范生)、須面試的專科提前批、本科藝術校考實行順序志愿投檔錄取模式。
2.本科提前部分的本科藝術類(統考)、本科體育類、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本科普通批、本科民族班和預科班、高職(專科)提前批、高職(專科)藝術類、高職(專科)體育類、高職(專科)批等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
(二)投檔比例及生源分布統計
1.投檔比例
(1)實行順序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批次按不超過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120%的比例投檔(已有專門規定的按規定比例投檔),投檔數量按四舍五入取整。
(2)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批次在進行模擬投檔后,按最終確定的院校專業組計劃數的100%比例正式投檔。
(3)特殊類型批次不限投檔比例,按符合投檔條件考生所填報的志愿投檔。
(4)征集志愿按學校剩余招生計劃數的1:1比例投檔。
2.生源分布統計
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本科學校,省考試局在正式投檔前,將進行一次或多次向學校提供生源分布信息(含招生計劃數、投檔人數、投檔最高分、投檔最低分以及投檔考生的成績、志愿等信息),各有關學校在我省規定的時間內反饋是否調整正式投檔比例和是否增加招生計劃的意見,如果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反饋意見,則按學校原下達給我省的招生計劃數和我省規定的投檔比例給學校正式投檔。
本科提前部分中實行順序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學校、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高職專科學校,省考試局在投檔前不向學校提供生源分布信息,將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我省規定的投檔比例給各學校投檔。
(三)投檔成績
考生的高考總分包括高考綜合分和照顧加分之和。其中高考綜合分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考生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
1.普通類的投檔成績:考生的高考總分作為投檔成績。
2.藝術類(統考)的投檔成績:在考生高考總分、藝術專業成績均達到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藝術類綜合成績作為投檔成績。
藝術類綜合成績滿分為500分。
舞蹈學類、音樂表演類(聲樂)、音樂表演類(器樂)、服裝表演類、戲劇影視導演類、戲劇影視表演類等6個類別的綜合成績合成公式為:(0.5×高考文化課成績/900+0.5×藝術類省級統考成績/300)×500。
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音樂教育類、播音與主持類等4個類別綜合成績合成公式為:(0.55×高考文化課成績/900+0.45×藝術類省級統考成績/300)×500。
3.體育類的投檔成績:在考生高考總分、體育專業成績均達到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總分作為投檔成績。
(四)平行志愿的投檔程序及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