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綿陽師范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5-27 22:16:40綿陽師范學院
第十八條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學校在專業安排時,不設專業級差,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排位順序進行錄取。當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將其調配至尚未滿額的其它與志愿相近或相關的專業,其調配志愿的優先級別低于非調配志愿。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將作退檔處理。
2.對于有選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區),我校將按照教育部規定的高校專業選考科目《指引》并依據各專業的特點和與考試科目的相關性確定考生應當參加的選考科目。同時,對于具有選考科目要求的省(市、自治區),除招生主管部門有明確規定外,原則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校確定的選考科目成績的總和為錄取依據。在具有我校選考科目成績的線上考生不足時,經與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協商后,我校也可錄取其它兼考科目的考生。
3.對于已經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計劃投放省(市、自治區),我校將依據向相應省招辦報送并向考生公布的選考方案,并按照相應的招生錄取工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藝術與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與專業成績:
1.對于我校招收的藝術與體育類考生,其專業成績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統一組織的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為準。
2.依據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投檔原則進檔到我校的體育類專業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依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按照文化成績高低排序錄取;若文化成績再相同時,依次按語文、外語、綜合、數學成績高低確定順序錄取。
3.依據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投檔原則進檔到我校的藝術類專業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依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若投檔成績相同,則按照專業成績高低排序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按照文化成績高低排序錄取;若文化成績再相同時,則依次按語文、外語、綜合、數學成績高低確定順序錄取。
第二十條對口招生錄取原則
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專業成績、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高低排序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其它按專業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專業按大類招生的學生,進校第一學年學習專業基礎課,一年后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在所在學院(類)范圍內再選擇專業方向。
第二十二條新生憑身份證、準考證、錄取通知書按時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在3個月內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學費住宿費獎貸學金
第二十三條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四條四川省屬公費師范生和四川省鄉村振興專項計劃本科生在校期間免繳學費、住宿費,并享受在校期間生活補助,有關具體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五條為保證表現良好、經濟困難的學生能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一套比較完整的“獎、貸、助、勤”為主體的多元化資助體系。具體資助措施和資助項目詳見“綿陽師范學院學生工作部網”(http://xg.mtc.edu.cn/)。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六條我校四川省屬公費師范生、鄉村振興急需緊缺專業定向培養生、四川省地方屬院校藏文、彝文一類模式預科、少數民族預科以及專升本等其他類型的投檔、錄取等相關事宜按照上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16-2200001、2202650(兼傳真)
學校網址:http://www.mnu.cn
招生網址:https://zs.mtc.edu.cn/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綿陽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