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昭通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5-27 20:13:14昭通學院
第十九條各專業收費標準按云南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以《云南招生》(計劃版)或其他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收費標準為準。
第二十條學校設立“綠色通道”,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在國家和省(市、區)生源地貸款的基礎上,學校建立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社會捐助等構成的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一條非秋季統考招生的“專升本”、“預科升學”等的錄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招生考試院下發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我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按時到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和省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招生咨詢電話:0870-2121914(兼傳真)
舉報電話:0870-2123843
學校網址:http://www.ztu.edu.cn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規定不相符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昭通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表:昭通學院收費標準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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