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華女子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5-26 22:24:33中華女子學院
第廿二條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但服從調劑時,學校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廿三條學校按照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比例規定確定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的使用遵循公平公正、質量優先原則。
第廿四條對于符合國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則上認可各省級招生部門確認的全國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過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專業安排。
第廿五條新生入校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收費及其它
第廿六條學費標準:
層次 |
專業名稱 |
學制 |
授予學位 |
學費 |
本科 |
女性學、社會工作、社會學、法學 |
4年 |
法學學士 |
4200(元/年) |
人力資源管理、會計學、養老服務管理 |
4年 |
管理學學士 |
4200(元/年) |
|
學前教育、應用心理學、家庭教育 |
4年 |
教育學學士 |
4200(元/年) |
|
數字媒體技術 |
4年 |
工學學士 |
4600(元/年) |
|
金融學 |
4年 |
經濟學學士 |
4200(元/年) |
|
漢語國際教育、網絡與新媒體 |
4年 |
文學學士 |
4200(元/年) |
|
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 |
4年 |
藝術學學士 |
9000(元/年) |
|
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服裝表演) |
4年 |
藝術學學士 |
10000(元/年) |
△實際招生專業以教育部批復下達為準,請考生詳見本年度所屬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志愿填報信息。
第廿七條學校將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按照北京市相應標準收取住宿費用。
第廿八條學校實行獎助貸補勤制度。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可獲得國家和校級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符合條件的,按照國家和學校的相關規定,還可以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社會捐贈類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等各類生活補貼,并可以申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在此基礎上,應征入伍和退役學生根據相關資助政策,還可以申請學費減免或國家助學貸款補償,以及退役助學金。
第廿九條學校新生大一在中華女子學院北校區住宿、學習,一年后返回校本部。
北校區地址:北京市昌平區科技園區創新路20號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育慧東路1號
第三十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cw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haosheng.cwu.edu.cn
咨詢電話:010—84659299、84659611
監督電話:010—84659417、84659004
第三十一條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另有規定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中華女子學院教務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