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學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4-05-23 21:13:55吉首大學
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類專業提檔比例原則上大于100%,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第十九條調劑錄取辦法: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投檔成績調劑到生源省份招生計劃未錄滿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第二十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以生源省份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為依據,有明確投檔規則的省(區、市),按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沒有明確投檔規則的省(區、市),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成績×30%+專業成績×70%),綜合成績同分情況下,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專業成績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第二十一條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以生源省份體育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為依據,按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投檔使用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如果某省未計算綜合分,對于文化、專業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專業成績相同則依次按語數外三科之和、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第二十二條職高對口類、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單獨招生、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公費定向師范生、內地新疆高中班、支援吐魯番地區定向計劃、新疆協作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港澳臺聯合招生、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等招生錄取工作,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和學校的招生簡章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學校與中山大學采取“1+2+1”的模式聯合培養優秀本科生,每年從部分優勢專業一年級本科生中選拔優秀學生到中山大學學習兩年,大四回校學習,按教育部規定發放注明兩校聯合培養的畢業證、學位證。
第二十四條符合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和學校轉專業相關規定,取得學籍后并達到轉專業條件的本科生可在大學三年級前向學校提出轉專業申請,通過轉入專業所在學院組織的轉專業考核者,可轉入相關本科專業就讀。
第二十五條學校開通新生綠色通道,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社會資助專項基金等資助項目,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有關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助學金等資助措施和評選程序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八條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聯系方式
第三十一條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號
郵政編碼:416000
招生咨詢電話:0743-8564141
招生咨詢郵箱:zjc@jsu.edu.cn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s://zs.jsu.edu.cn/
監督投訴電話:0743-8564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