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醫科大學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4-05-22 22:26:38遵義醫科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貫徹依法治校,實施“陽光招生”,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貴州省有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遵義醫科大學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院校名稱:遵義醫科大學
第四條院校國標代碼:4152010661
第五條學校地址:
新蒲校區:貴州省遵義市新蒲新區校園1號路(校本部)
郵政編碼:563000
大連路校區:貴州省遵義市匯川區大連路201號
郵政編碼:563000
珠海校區: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金灣路368號
郵政編碼:519041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院校
第八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條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條學校主管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在遵義醫科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監督下進行。學校成立由校領導任組長,校內有關部門(院、系)負責人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考試招生主管部門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十二條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國家、省、學校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錄取、新生入學等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本科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面向全國25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各生源地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其中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計劃的1%)用于錄取各地投檔范圍內上線生源。
第十五條學校推行“大類+專業”招生模式。大類專業為藥學類(含藥物制劑、藥學)。其他按原有專業招生執行。
第十六條錄取批次:學校本科招生涉及體育、免費醫學定向生、普通類本科、國家專項、地方專項、民族班等,具體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錄取批次安排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