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華師范大學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4-05-22 22:14:08西華師范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4〕2號)文件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西華師范大學是四川省屬重點大學,屬于公辦本科院校。
第三條學校全稱:西華師范大學(中文名),CHINAWESTNORMALUNIVERSITY(英文名)。
第四條學校地址:學校位于四川省南充市,現有華鳳校區(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師大路1號)和行署校區(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育英路76號)。
第五條辦學層次: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以普通本科、碩士研究生教育為主,兼有各類普通專科、成人本專科教育。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擬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研究并決定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招生委員會由學校校領導、學校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及學生代表組成。主任由學校黨委書記、校長擔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校領導和分管本科教學工作校領導擔任。
學校設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并協調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學生的招生錄取工作。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與學校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招生工作、本科教學工作的校領導擔任。
第七條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錄取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與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校各專業招生計劃的制定以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主要依據,統籌考慮各省(市、自治區)高考人數、畢業生就業情況和生源情況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我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招生來源計劃由招生就業處提出建議方案,經學校審定,并報經四川省教育廳和教育部批準后執行。
第九條學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通過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予以公布,同時在學校招生信息網與《西華師范大學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中發布。
第十條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今年本科計劃1%,預留計劃的使用將嚴格按照我校錄取規則進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根據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領導下,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二條學校對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實行“順序志愿”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三條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認可各省(市、自治區)加分。
第十四條我校英語、商務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學校大學外語課程以英語、日語為主,建議其他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五條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我校進檔考生在安排錄取專業時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級差,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各省(市、自治區)的排序規則執行;若各省(市、自治區)未明確同分排序規則,非高考改革省份文史類則按照語文、文綜、數學、外語的順序;理工類則按照數學、理綜、語文、外語的順序;“3+1+2”選考科目省份歷史科目則按照語文、歷史、數學、外語的順序;物理科目則按照數學、物理、語文、外語的順序;“3+3”選考科目省份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依次成績高者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