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理工大學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4-05-21 20:29:42蘭州理工大學
蘭州理工大學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以下為詳細招生簡章,一起來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是甘肅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建高校,甘肅省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國家大學生創新型實驗計劃、教育部卓越工程師計劃入選高校,國家國防教育特色學校。是我國首批學士、碩士學位授權高校,是甘肅省第一所具有工學博士學位授予權、第一所設置工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的高校。學校名稱:蘭州理工大學。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本科普通高等學校。主管部門:甘肅省教育廳。
第三條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類型為:普通類、綜合改革類、藝術類、貧困地區專項、內地新疆班等。2024年學校面向全國三十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
第四條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考試監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政策,結合學校工作實際,領導開展學校本科招生的各項工作。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五條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等因素制定分省分類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以甘肅省教育廳批復為準,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六條學校認可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審定的全國政策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檔成績提檔和確定專業。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降低分數要求或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第三章錄取規則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并接受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八條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條對于享受各種增加分數投檔優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根據生源省份提供的投檔成績,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的原則分配專業,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提供同分排位的省份按照同分排位規則排序,其他省份依次比較數學語文成績之和、外語成績排序確定。若投檔成績和上述科目成績均相同,則由學校依據考生投檔信息擇優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和學校其他專業志愿情況調劑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生源所在地投檔規則,擇優錄取,考生須符合專業(專業組)設定的選考科目要求。部分專業投檔線上生源不足時,我校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可調劑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以專業組為投檔單位進行招生錄取的省份,專業調劑僅在考生所報專業組內進行)。
第十三條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按專業志愿排隊”的錄取辦法。
第十四條報考我校產品設計和視覺傳達設計(藝術類)的考生,必須取得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美術類統考的本科專業考試成績合格證。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省份,按照生源省份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含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確定錄取專業,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且生源省份無明確同分排序規則,則按考生專業課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語文、數學依次排序確定;非平行志愿投檔省份,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控制分數線的前提條件下,學校按其專業志愿序列和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專業課成績*60%+文化課成績*40%。
第十五條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我校各專業不限制應試外語語種。我校公共外語為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請謹慎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