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音樂學院高考招生章程
2024-05-21 13:42:41上海音樂學院
2024年上海音樂學院高考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考招生章程 (秋季統一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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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稱 |
上海音樂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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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讀校址 |
汾陽路校區(上海市汾陽路20號) 零陵路校區(上海市零陵路52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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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
☑ 本科 □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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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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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音樂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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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音樂學院的本科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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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音樂學院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音樂學院本科招生監督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監察機構,招生監督辦公室設在我校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落實具體監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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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一、我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招辦)編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等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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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辦法 |
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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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外語語種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教學外語統一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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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經復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本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其中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多媒體藝術設計招考方向)不招色盲及色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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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錄取規則 |
一、普通類本科專業錄取規則 1. 省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排序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區、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為100%。 2. 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各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 3. 如高考總分相同,不分文理科(含綜合改革)的省(區、市)在錄取時按當地省招辦制定的同分排序規則處理;分文、理科的省(區、市),在錄取時文科以語文、外語、數學科目成績高低的順序錄取;理科以數學、外語、語文科目成績高低的順序錄取。 二、藝術類統考專業錄取規則 1. 省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排序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區、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為100%。 2. 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所在省(區、市)的投檔排序成績折算辦法計算進檔考生的綜合成績。 3. 進檔考生采用分數優先原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4. 若遇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逐項比較省統考專業成績,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三、藝術類校考專業錄取規則 1. 考生均須本院校考專業合格。 2. 詳細錄取規則見《2024年上海音樂學院本科藝術類校考專業招生簡章》。 四、我校分省計劃專業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原則上認可考生所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加分幅度最高不超過20分。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藝術類校考專業不分省計劃不認可政策性加分,專業錄取時不計入總分。 五、在平行志愿批次的招生專業,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見)。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六、在平行志愿批次的招生專業,生源不足時,將進行征集志愿,按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00%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區、市)市安排錄取。 七、各省(區、市)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招辦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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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音樂學、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14300元/年(滬發改價調【2023】21號); 音樂教育、音樂劇、錄音藝術、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藝術管理專業:13000元/年(滬發改價調【2023】21號); 錄音藝術(中外合作辦學):39000元/年(滬發改規范【2023】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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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1200元/年(滬教委財【2012】1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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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緩交學費快速注冊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臨時困難補助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人民獎學金等。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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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我校秋季統一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工作監察機構監督。 舉報郵箱:jjjc@shcmusic.edu.cn 舉報電話:021-53307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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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https://www.shcmusic.edu.cn/ 招辦官網:https://jwc.shcmusic.edu.cn/ 咨詢電話:021-53307300,53307303 咨詢郵箱:zb@shcmusic.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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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須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