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黎明職業大學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2024-05-16 20:18:15網絡轉載
第一條學校層次、類型
學校全稱:黎明職業大學,國標代碼11317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學制:三年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黎明職業大學
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學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通港西街298號
第二條招生專業及計劃
學校2024年高職分類招考各專業招生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的為準。
第三條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學校2024年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和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成立招生監督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設立招生投訴舉報電話:0595-22912930。
第四條錄取規則
(一)錄取規則
1.嚴格遵守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2.加分政策以福建省錄取照顧政策為準。
3.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據考生排序位次,擇優錄取。
4.同分排序規則:根據福建省教育廳制定的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二)有關事項
1.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2024年普通高考。
2.學校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和專業外語安排教學。
3.報考我校特殊群體類的退役士兵,須全日制脫產在校就讀。
第五條體檢
各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復查,體檢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條新生入學
學校高職分類招考錄取的新生,入學時間與普通高考高招錄取的新生入學時間相同。
第七條待遇
高職分類招考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通過高職分類招考錄取于我校的新生,其學籍管理、學費收取、學歷文憑頒發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招收的學生相同,符合資助政策的學生可享受“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和學校的獎、助學等待遇。
第八條收費
收費項目及標準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面向中職考生美術與設計類各專業學費7200元/學年,其他類別各專業學費6000元/學年。住宿費為學生公寓8人間每人每學年650元、6人間每人每學年870元。代辦費為600元/學年,畢業時多還少補。學生退費按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閩價〔2005〕費435號文規定辦理。
第九條違規處理
1.高職分類招考錄取工作的全過程由招生監督組實施監督,并同時接受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提出報考申請,如發現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以其它欺詐手段取得高職分類招考報考資格的,取消其報考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籍所在地。
3.對在高職分類招考錄取工作中違規的考生和有關工作人員,報上級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十條附則
1.本章程由黎明職業大學招生辦負責解釋。
2.招生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通港西街298號
聯系部門:黎明職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62000
咨詢電話:0595—22001232
學校網址:http://www.l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