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范大學2024年插班生招生簡章(2)
2024-05-10 22:28:19華東師范大學
復試地點:華東師范大學普陀校區(暫定),具體時間和教室以準考證為準。
五、錄取原則
。ㄒ唬└鲗I入圍復試的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最大招生計劃數,按初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圍復試的考生名單(末位同分考生全部入圍復試)。
(二)復試成績低于12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ㄈ⿲W校依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預錄取名單。若綜合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排序。預錄取名單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我校招生網進行公示。
。ㄋ模┍活A錄取的學生需提供當年高考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錄取新生名冊》(即錄檢表,須原所在高校招辦或檔案館蓋章有效)和一年級就讀所有課程的成績單的復印件(需經所在學校教務處蓋章)。凡成績、平均績點等有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將被取消預錄取資格。若有考生被取消預錄取資格,我校不再進行遞補錄取。
。ㄎ澹⿲W校將預錄取名單和有關材料上報上海市教委審批。經審批同意的學生獲發正式錄取通知書,按“插班生”途徑轉入我校相關專業就讀。經批準升入我校就讀的學生,可取得我校學籍。
。┎灏嗌浫W生進校后不再享受轉專業相關政策。
六、注意事項
(一)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插班生招生過程中違規違紀的,一經查實,將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第36號令)處理,取消考生繼續參與后續招生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預錄取資格的,取消預錄取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二)體檢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三)招考信息通過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忌鷪竺髴皶r關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擔。
。ㄋ模┪倚N次腥魏蝹人或中介組織開展插班生招生考試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ㄎ澹┤艚逃炕蛴嘘P部門2024年相關規定有變化,則按新規定執行。未盡事宜按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倚2灏嗌鷪竺瓦x拔不收取任何費用。
七、領導與監督機制
。ㄒ唬┎灏嗌猩ぷ髟趯W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重大事項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ǘ┱猩ぷ鹘邮軐W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八、聯系方式及其他
。ㄒ唬┤A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咨詢電話:021-62232212
微信公眾號:華東師大本科招生
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zsb.ecnu.edu.cn
。ǘ⿲W校紀檢監察部門
監督電話:021-54344605
監督郵箱:jwjc@admin.ecnu.edu.cn
九、本招生簡章由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