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招生規定-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2024-05-07 21:59:36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五、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15.報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以下簡稱體檢),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體等特殊原因,無法參加特定項目檢查時,須出具體檢醫院相應材料。
考生須按就讀省(市)招委會制定的體檢工作組織辦法,參加由縣級以上考試招生機構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1)考生須認真核對本人體檢信息并簽字確認,因核對失誤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2)報考空軍招飛、司法、軍隊院校(限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邊海防學院昆明校區藏族中學考生)及公安院校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檢查還需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16.高校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要求的基礎上,可根據本校的辦學條件和專業培養要求,提出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要求。補充要求必須合法、合理,有詳細的說明和解釋,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