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大學2024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3)
2024-04-29 23:37:42揚州大學
其中,報考英語類專業(英語(師范)、翻譯、商務英語)的考生,外語語種須為英語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20分。其他專業不限報考語種。
2.計算加權綜合評價分
對填報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志愿入選考生,將高考文化分、面試分、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等級分進行折算、賦分,加權計算得加權綜合評價分。
加權綜合評價分計算方法(加權綜合分四舍五入,小數點后保留2位):
項目 |
滿分 |
計算方法 |
高考文化分 |
65 |
高考文化成績(滿分750分)折算為百分制,乘以65% |
面試分 |
30 |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乘以30% |
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等級分 |
5 |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合格性考試“合格”科目按0.5分/科折算,“不合格”為0分(學生參加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的高考,視為相應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 |
總分 |
100 |
上述三項得分直接相加,即為加權綜合評價分。
3.錄取規則
按照考生加權綜合評價分從高到低排序,遵循專業志愿,擇優錄取。錄取考生高考文化總分不低于相應省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如線上考生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按加權綜合評價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
加權綜合評價分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由專家組集體評議,確定考生優先投檔順序。
預錄取名單由我校招生委員會審定,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及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公示。歷史等科目類加權綜合分位居同首選科目前5名者、物理等科目類加權綜合分位居同首選科目前10名者,經本人申請,可進入所在校區創新創業學院相關實驗班就讀。
綜合評價錄取考生與普通高考錄取考生性質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
七、收費標準及獎勵、資助措施
1.收費標準
學校根據價格管理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按學年收取學費。具體收費標準可在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公告欄查閱。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揚州大學新生入學須知》也將告知具體收費標準。
住宿費根據價格管理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02〕369號、揚價費〔2012〕144號、揚價費〔2014〕68號)進行收費,住宿費為每人每年750元至1500元(揚子津校區1500元;江陽路南、路北校區按1500元預存,荷花池校區按1400元預存,其他校區按1200元預存,入校后按實際住宿標準結算)。
2.獎助學金
面向全校各專業本科生設立獎助學金項目20余項,面向相關學院校友及社會捐贈獎助學金項目70余項。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社會資助獎助學金、困難補助、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費減免等方式獲得資助(助學金、助學貸款),申請辦法可在《揚州大學新生入學須知》《揚州大學學生手冊》等材料中查閱。
八、監督機制
1.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由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小組具體實施選拔工作。設立專門的招生監督組,對考試及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同時接受學校紀委及派駐監察專員辦、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2.面試過程嚴格遵循“五隨機”原則(即:參加面試的考官從考官庫中隨機產生,考官進入的考場隨機生成,考生面試順序隨機生成,考生進入的考場隨機生成,考生面試試題隨機確定),并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3.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和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申請。提交的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的被選拔資格,并將相關情況上報省教育考試院。
4.對在綜合評價錄取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
5.我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綜合評價咨詢、報名等事宜,不進行綜合評價面試培訓,請勿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6.監督電話:(0514)87972358(紀委)、15150825644(招辦)
九、聯系咨詢方式
1.咨詢電話:(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87990521
傳真:(0514)87991362
2.招辦地址: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荷花池校區教學主樓701
3.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https://zhaoban.yzu.edu.cn
報名網址:http://bm.chsi.com.cn/
4.電子信箱:ydzb@yzu.edu.cn
十、本簡章以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上發布為準,并由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參照本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如果國家或江蘇省對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的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做出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