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深化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2)
2024-04-15 22:41:41寧夏教育廳
(三)嚴格落實信息公示制度。嚴格落實考生加分資格信息公示機制,規范考生信息公示的內容、程序、時間等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考試機構進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切實規范和完善信息公開的程序和要求,加大擬享受高考加分考生資格信息公示和社會監督力度,嚴格落實加分考生班級、學校、縣(市、區)級教育考試中心、寧夏教育考試院資格公示機制,做到詳實、準確、及時。公示的內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民族、戶籍所在地、就讀高中、加分項目、加分分值以及審核單位、審核人員名單等,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四)加強高考加分政策宣傳引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考試機構及中學要統籌運用好各類媒體,加強對加分政策的宣傳,引導考生準確把握加分政策調整的區域、群體和條件,并通過答問、圖解、動畫、訪談等多種形式,全面、準確解讀方案內容,特別是要明確告知政策調整時間節點及過渡期內新舊加分政策銜接的具體實施辦法,切實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形成良好的政策執行環境。
四、紀律監督
(一)嚴肅查處弄虛作假等違規違法行為。考生本人須對所申報的普通高考加分資格真實性負責,凡是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加分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取消其當年參加普通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的資格,同時給予暫停其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違規事實記入考生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二)完善違規違法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考試機構進一步完善網絡(郵箱)、電話、舉報箱、信函等多位一體的舉報申訴工作平臺,暢通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及時受理高考加分資格造假舉報和考生信訪申訴案件,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調查處理,回應考生和社會關切。
(三)健全完善高考加分資格審核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在報名和享受高考加分資格審核、公示中發現或接舉報有嚴重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對違規違紀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組織或參與考生資格身份造假的其他人員或非法中介機構,要一查到底,堅決依法懲處。
五、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21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實施,2024年高考開始執行,2027年高考起取消地方性加分項目。《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寧招委〔2015〕3號)和《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關于調整和規范普通高考錄取政策的通知》(寧招委〔2018〕11號)同時廢止。
本方案由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關于《寧夏回族自治區深化普通高考
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解答
根據中央有關精神和《教育部中央統戰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務院臺辦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部署要求,我區結合實際,在廣泛調研、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制定了《寧夏回族自治區深化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該《方案》已經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審定并報請教育部審核同意。
一、本次高考加分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依據中央有關精神,本次高考加分改革從2024年高考開始執行。一是將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加分分值從10分調整為5分,面向所有高校投檔使用。二是將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鹽池縣、同心縣、紅寺堡區、海原縣(以下簡稱“山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區內高校加20分投檔、報考區外高校加10分投檔的政策,統一調整為報考區內外高校加10分投檔。三是將山區漢族考生報考區內高校加10分投檔調整為加5分投檔,并于2027年高考開始取消該加分項目。四是行政區劃調整后原隸屬山區的喊叫水、興仁、徐套、蒿川4個鄉(鎮)戶籍且高級中等階段教育在山區學校或戶籍所在縣(市、區)學校實際就讀滿3年的考生,可參照山區考生加分政策執行。五是將興慶區、西夏區、金鳳區、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大武口區、惠農區、平羅縣、利通區、青銅峽市、沙坡頭區、中寧縣(以下簡稱“川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區內外高校加10分投檔調整為報考區內高校加5分投檔,并于2027年高考開始取消該加分項目。六是凡戶籍已經從山區遷入川區,且高級中等階段教育在山區學校或戶籍所在縣(市、區)學校實際就讀滿3年的自治區內政策性移民子女,從本人及其監護人搬遷到川區當年5月31日計算,6年內(含當年)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的,可參照山區考生加分政策執行。移民子女考生身份及搬遷時間的認定,以遷入縣(市、區)鄉村振興部門根據搬遷移民電子花名冊出具的證明為準。
二、本次高考加分改革的依據和原則是什么?
本次高考加分改革依據中央有關精神,堅持分類指導、精準規范的原則。在制定過程中,按照教育部、中央統戰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務院臺辦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加分政策從全區考生精準到經濟社會發展相對滯后的山區考生;川區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使用范圍由報考區內外普通高校調整為報考區內普通高校;享受加分的考生必須滿足在實施區域內有3年完整戶籍、3學年完整學籍、連續3學年實際就讀經歷的“三統一”要求。
三、本次高考加分改革的執行時間是怎么考慮的?
根據中央有關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穩妥推進、分步實施,因此,本次高考加分改革充分考慮了教育的周期性和政策的連續性,同時還考慮了目前普通高中在校學生的實際,給考生、家長、社會以明確、穩定的預期。
四、本次高考加分改革還有哪些配套措施?
本次高考加分改革后,我區還將進一步完善相關措施:一是依規增加本科預科計劃和區內高校本科招生專項計劃總量;二是持續在政策、資金、項目、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面向山區、農村傾斜,促進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三是加大“互聯網+教育”示范區建設力度,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進一步縮小山川、城鄉教育差距,讓教育高質量發展惠及更多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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