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4年“宏志計劃”(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2)
2024-04-15 20:23:3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四、選拔程序
1.報名資格審核:報名結束后,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
2.材料審查:5月底前,我校依據招生簡章對各省區市報名資格審核通過考生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并按規定公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審核通過名單。
3.專家評審:我校組織專家對報名資格審核通過考生進行材料評審,綜合考查考生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學科水平、綜合素質、自強精神和發展潛質,確定考生的評審成績。
4.資格認定:我校根據專家評審成績,按照“成績優先、志愿排序”的原則,結合我校招生計劃擇優認定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資格的考生名單及認定專業(獲得資格的考生只認定一個專業資格)。
5.資格公示:我校將于6月中旬在北航招生網公示資格認定名單及專業,并將認定資格名單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五、優惠政策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達到我校在當地相關模擬投檔線(同專業對應的學校招生代碼)下40分且不低于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予以錄取。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達到所在省相關特殊類型錄取控制分數線上一定分值,予以錄取。
六、錄取辦法
1.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均須參加高考,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忌呖继顖髮I須與高校專項資格認定的專業一致。
2.我校在高考錄取期間,將嚴格根據入選資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政策、入選專業和我校相關模擬投檔線(或相應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進行錄取。
3.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七、監督機制
1.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我校加強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信息公開工作,高校專項計劃資格名單將嚴格按時在北航招生網公示后再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備案。
3.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高校專項計劃的報名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4.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八、咨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7號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郵編:100191
招生咨詢電話:18210883447(集中咨詢時間:2024年4月12日至4月25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電子郵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網:https://zs.buaa.edu.cn
九、監督方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紀檢監察機構:13811349985
十、本簡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