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2024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2)
2024-04-11 21:24:36吉林大學
(六)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7.5×85%+高?己顺煽×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于第一類考生,在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達到60分基礎上,我校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和同省份該專業的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預錄取名單。如綜合成績相同,優先錄取高考成績高者,再相同,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專業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者,古文字學專業依次為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者。同等情況下,優先考慮體質測試成績好的考生。
對于第二類考生,在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達到60分基礎上,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根據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預錄取名單。如綜合成績相同,按第一類考生同分錄取規則錄取。
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并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并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后續高考志愿錄;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
四、培養環節
。ㄒ唬┘訌娝枷胝我I,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注重引導學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擔大任”,針對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單獨編班,實行全程導師制,提供一流學習條件和環境,加強通識教育、學科基礎教育與學科交叉培養,推進科教協同育人,夯實學生基礎學科能力素養和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ǘ⿵娀瘜W業質量保障,開展階段性考核和動態進出。學校堅持“厚基礎、重實踐、嚴要求”的育人原則,因材施教、分類培養,各專業實施科學化、多階段的動態考核與進出機制。
。ㄈ┪倚Ψ吓囵B要求的強基計劃學生實行本研銜接培養。進入研究生階段后,學生主要在強基計劃所在基礎學科專業進行培養,部分學生也可根據培養方案在高端芯片與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制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進行學科交叉培養。本研銜接專業范圍見各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培養方案,研究生階段轉段具體招生專業和名額以轉段當年學校公布的工作方案為準。
具體專業培養方案詳見各招生學院網站。
(四)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后原則上不得轉到錄取專業之外的專業就讀。
五、其他說明
。ㄒ唬╆P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于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報名平臺。對于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后,統一上傳至報名平臺。
(二)對于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己酥形璞椎目忌瑢⑷∠麖娀媱澋膱竺、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ㄈ┮\信參考。對于確認參加學?己擞譄o故放棄的考生,如實記錄并通報生源省級考試招生機構。
。ㄋ模⿲W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ㄒ唬┪倚;A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吉林大學教務處本科生招生辦公室和吉林大學考試中心分工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ǘ┪倚︿浫〉膶W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吉林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吉林大學紀檢監察機構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郵箱bkzsjd@jlu.edu.cn。
七、咨詢方式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
郵編:130012
咨詢電話:0431-85168305
傳真:0431-85166226
電子郵箱:bkzs@jlu.edu.cn
吉林大學招生網:http://zsb.jlu.edu.cn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吉林大學教務處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吉林大學教務處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