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2024年上海綜合評價招生簡章(2)
2024-04-10 15:06:41華南理工大學
(六)志愿填報
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必須在“上海市普通高考志愿填報系統”本科提前批填報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志愿,未填報者無錄取資格。具體填報時間及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公布為準,專業志愿填報以“上海市普通高考志愿填報系統”為準。
(七)錄取
1.評定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加分)×60%+學校考核成績/100×660×30%+高中學業水平折算成績×10%。
其中,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統一提供為準。高中學業水平折算成績滿分為660分,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6科目全部合格計660分。
2.確定錄取名單
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加分)須達到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學校根據考生高考志愿和招生計劃數,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預錄取名單,B類考生按綜合成績與A類考生一起排序確定錄取。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專業志愿及我校在上海市的綜合評價招生專業和計劃數,按分數優先、尊重志愿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當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數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排序原則排序。
當專業計劃未滿額時,在未能滿足專業志愿且服從專業調劑并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調劑。若未能滿足專業志愿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或不符合錄取要求,或服從調劑的專業計劃數已滿額,將不予錄取。
預錄取名單確定后,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予以錄取。一旦錄取,不予退檔。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后續本科批次投檔與錄取。
四、學費
學費:9.5萬元/生·學年。學校已建立與收費相適應的獎助學金保障體系。
五、監督機制
(一)考生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和誠信的原則如實申報相關材料和參加考試。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實行嚴格的復審制度。凡在報名、考試各環節中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我校將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向有關教育主管部門、中學通報并按不同招考階段做出如下處理: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考試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申請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錄取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實行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六、其他說明
(一)綜合評價錄取考生入學后在廣州國際校區專業就讀,不可轉入其它校區的專業。
(二)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綜合評價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三)學校考核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將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四)本簡章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托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87110737,傳真:020-87111502
本科招生網:https://admission.scut.edu.cn/
電子郵箱:admit@scut.edu.cn
監督電話:招生辦公室020-87110126,紀委辦公室020-8711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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