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2024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2)
2024-04-10 14:39:33華南理工大學
對于第二類考生,經過面試,達到我校相關專業要求,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的,予以錄取,計劃數不受各省計劃數限制。
我校按招生計劃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并報各省級招生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于7月初公布錄取名單并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后續高考志愿錄取,一旦錄取,不予退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
四、培養方案
華南理工大學強基計劃致力于創新基礎學科拔尖人才的選拔和培養模式,加快構建資源優先投入的長效機制,培養家國情懷和全球視野兼備,“三力”(學習力、思想力、行動力)卓越,能夠勇攀世界科學高峰、引領未來的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
(一)實施階段考核、動態進出分流機制
學校對強基計劃學生實施階段性考核和動態進出機制,考核不合格的學生,原則上回本專業普通班就讀。強基計劃各專業在每次考核后遴選增補優秀學生,補充名額不得超過轉出的學生總數。強基計劃學生原則上不得轉專業,特殊情況下須轉專業的,轉專業范圍限于本校強基計劃專業,按學校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執行。退出強基計劃的學生原則上不得再轉專業,不再具有申請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
(二)實行“3+1+X”本碩博銜接培養
我校對符合培養要求的強基計劃學生實行“3+1+X”(“X”碩士生為2或3年,博士生為4或5年)本研銜接培養模式(各強基計劃專業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選擇培養模式),即學生前三年學習本科課程,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第四年可提前進行研究生課程學習,完成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從第五年起通過學籍轉段取得研究生學籍,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進入研究生階段后,學生主要在強基計劃所在基礎學科專業進行培養,部分學生也可根據培養方案在高端芯片與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制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進行學科交叉培養。本研銜接專業范圍見各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培養方案,研究生階段轉段具體招生專業和名額以轉段當年學校公布的工作方案為準。
(三)提供優越的激勵和配套措施
強基計劃先進班級及先進個人單獨評選,“學校獎學金”獲獎比例為本班學生人數的40%。強基計劃學生實現成長過程的“三個一”,即在本科期間有至少一次出國(境)學習經歷,至少參加一項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至少有一次獨立作學術報告的經歷。在強基計劃班級推行本科榮譽學位項目,符合條件的優秀學生可申請“華南理工大學榮譽學士學位”。
五、其他說明
(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我校。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后,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于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后原則上不轉專業,本科階段轉專業范圍原則上限于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之內。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學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華南理工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培養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華南理工大學紀委辦公室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華南理工大學篤行樓北座111室招生辦公室
郵編:510641
招生咨詢電話:020-87110737
傳真:020-87111502
電子郵箱:admit@scut.edu.cn
華南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cut.edu.cn/
監督電話:招生辦公室020-87110126,紀委辦公室020-8711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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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