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學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4-03-28 21:43:10浙江工商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優化人才選拔機制,進一步推進浙江省高校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改革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浙江工商大學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浙江工商大學。學校代碼:10353。浙江省代碼:0007。
第五條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校址:下沙校區(杭州市錢塘區白楊街道學正街18號),教工路校區(杭州市教工路149號)。
第七條就學地點:“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新生在下沙校區和教工路校區就學。
第八條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工商大學。
第九條浙江工商大學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務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學,是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高校、教育部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50強高校、中國高校通用就業能力前20強高校、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50強高校、首批浙江省國際化特色高校。
學校創建于1911年,是我國最早創辦的商業專門學校之一。1980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杭州商學院,2003年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2004年更名為浙江工商大學。學校現有58個普通本科招生專業、2個中外合作辦學招生專業。學科門類齊全,涵蓋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歷史學、哲學、藝術學、交叉學科等10大學科門類。在教育部學科評估中,我校統計學進入A類學科,工商管理、應用經濟學、外國語言文學、食品科學與工程、法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6個學科進入B類,位列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前列。農業科學、工程科學、計算機科學、環境/生態學、化學、一般社會科學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學校擁有博士學位、碩士學位、學士學位授予權,碩士專業學位授權權,外國留學生、港澳臺學生招生權。現有7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6個一級學科碩士點、20個專業學位授權點,設有7個博士后流動站。擁有“雙萬計劃”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44個,其中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32個。
學校具有“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學校畢業生初次去向落實率在95%以上,本科生繼續深造率在36%以上。
學校現有教職工2800余人,擁有長江學者、國家杰青、國家優青、浙江省特級專家、國家“萬人計劃”、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等大批優秀師資。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十條學校面向浙江省計劃招生360名,分三個測試類別。具體招生專業、計劃數如下表:
浙江工商大學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專業與計劃數
測試類別 |
招生專業(類) |
計劃數 |
選考科目要求 |
A類 (60人)
|
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 |
5 |
不提科目要求 |
數字經濟 |
5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工商管理類(含市場營銷+人工智能雙學士學位項目,含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國際商務) |
15 |
不提科目要求 |
|
會計學(含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會計學(ACCA)) |
5 |
不提科目要求 |
|
金融學 |
5 |
不提科目要求 |
|
金融學(普惠金融創新班) |
15 |
不提科目要求 |
|
金融工程 |
5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保險學 |
5 |
不提科目要求 |
|
B類 (175人)
|
公共管理類(含慈善管理、行政管理、土地資源管理、文化產業管理) |
30 |
不提科目要求 |
旅游管理類(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25 |
不提科目要求 |
|
城鄉規劃 |
4 |
不提科目要求 |
|
社會工作 |
4 |
不提科目要求 |
|
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商務英語) |
25 |
不提科目要求 |
|
新聞傳播學類(含網絡與新媒體、新聞學、廣告學) |
30 |
不提科目要求 |
|
哲學 |
4 |
不提科目要求 |
|
漢語言文學 |
4 |
不提科目要求 |
|
法語 |
10 |
不提科目要求 |
|
阿拉伯語 |
10 |
不提科目要求 |
|
日語 |
25 |
不提科目要求 |
|
歷史學 |
4 |
不提科目要求 |
|
C類 (125人)
|
電子信息類(含人工智能、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
1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信息安全) |
1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科學、環境工程) |
2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含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 |
2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
電子商務類(含電子商務、物流管理) |
25 |
不提科目要求 |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5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5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
生物工程 |
5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5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 |
1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
通信工程(中外合作辦學) |
1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第四章選拔對象與報名條件
第十一條選拔對象為已經參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學業水平測試各科目成績均為D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往屆生D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屆生C等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均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往屆生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屆生P等及以上),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能力和培養潛質,有一定特長的高中畢業生。
第十二條符合第十一條資格的考生,且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者,可申請報考,每個考生限報一個測試類別,且須注意該類別所含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A等計10分,B等計5分,C、D等不計分。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學考科目中的信息技術與通用技術計1門,成績等第按高者計,自選綜合不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