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藝術學院2024年招生簡章(3)
2024-03-28 18:13:40四川文化藝術學院
10.體育類本(專)科專業
認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
11.其余各藝術本科專業和所有藝術專科專業直接認定各省藝術統考或校級聯考成績
五、政考及體檢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與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考辦按普通高校招生的規定統一進行。按照藝術類專業的相關要求,對報考美術學類專業、設計學類專業的色覺應進行重點檢查,防止弄虛作假。
六、填報志愿
參加全國文化統考的文化類考生和藝術類、體育類考生根據自身高考成績和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成績按要求填報我院本科、高職(專科)層次志愿;文化類考生可填報我院普通本科和高職(專科)志愿;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除可填報我院藝體本科和藝術類、體育類高職(專科)志愿外,還可填報我院普通本科和高職(專科)志愿;參加對口招生單獨考試的考生,依據我院對口招生計劃填報我院志愿。
志愿填報的時間及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告。
七、錄取辦法
錄取工作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考委領導下,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
1.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在進檔考生中,按考生位次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2.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各層次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劃定的相應層次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成績達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劃定的相應層次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學院在進檔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按大類投檔錄取的專業按照專業分從高到低滿足考生專業志愿;編導類專業按普通類專業錄取標準執行。如考生所在地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主管部門有特別要求,則按考生所在地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錄取工作。
已錄取的考生不得換錄。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藝術學院校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續假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考生紙質檔案材料管理辦法按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普通高校2024年的紙質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八、注意事項
(一)我院除寶石及材料工藝學、廣播電視工程專業僅招理科考生,民族學僅招文科生外,其余各專業均文、理兼收。
(二)我院除英語專業僅限英語語種外,其余專業應試語種不限,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須慎重填報志愿。
(三)我院器樂類專業僅安排鋼琴、手風琴(鍵盤)、琵琶、古箏、揚琴、二胡、柳琴、古琴、中阮、笙、嗩吶、竹笛、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巴松管、單簧管、雙簧管、圓號、小號、長號、大號、薩克斯管、古典吉他、民謠吉他、電吉他、電貝司、流行鍵盤、西洋古典打擊樂、中國民族打擊樂、流行打擊樂專業教學,非以上樂種考生若錄取進校限選以上樂種學習,請慎重填報志愿。
(四)各專業學費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一律按新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五)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陸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官方網站查詢,也可登陸四川文化藝術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
(六)本簡章全國考生適用,未盡事宜或政策有調整,按國家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年度招生工作實施規定執行,解釋權歸四川文化藝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