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關于做好2023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3)
2024-03-27 20:13:18網絡轉載
5月17日10:00至18日10:00。
(二)征集志愿招生計劃。
各院校根據招生計劃缺額情況和生源情況向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提出招生計劃調整申請,經批準后在“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公布并進行高職單招批、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普通批征集志愿。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直升批不組織征集志愿。對不提出計劃調整申請的院校,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將直接公布錄取結束后錄取系統中該校缺額計劃進行征集志愿。
(三)征集志愿填報方式。
未被錄取的考生登錄“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報系統”填報征集志愿,每個考生最多可填報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報10個專業志愿,并可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仍實行順序志愿。
(四)征集志愿錄取。
征集志愿投檔錄取于5月18日至19日進行,投檔錄取規則不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不變。
九、錄取公示
錄取結束后,各院校須于5月22日前在本校網站公示錄取名單,公示10個工作日后,按規定發放錄取通知書,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
已被高職單招或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或其他分類考試招生錄取。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我區高職單招和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是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技術技能人才選拔的重要渠道,也是我區考生進入高職院校的主渠道。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院校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自治區招生考試院要加強對命題和考務管理等工作的監督指導;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局應積極配合各院校做好招生宣傳、考點設置、試卷保管和疫情防控等工作;各院校要切實加強考試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考試招生平安有序、公平公正。
(二)加大宣傳力度。
各院校要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具體的招生宣傳方案,創新宣傳渠道,實事求是宣傳本校辦學特色、就業優勢,全方位做好宣傳工作。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局、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要積極配合做好宣傳工作,統籌安排好進校宣傳的時間和方式,開設必要的招生宣傳專欄,要利用電視臺、廣播電臺、校內廣播和網站、微信等媒介加大宣傳力度,使我區高職單招和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三)落實疫情防控。
各地、各有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組考防疫工作,各院校要根據考點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預案,配齊配足各種防疫物資,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四)嚴明紀律要求。
各院校要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嚴厲打擊虛假宣傳、有償招生、未批先招、超計劃招生、買賣生源、委托中介機構招生等違規行為。對違反有關政策和規定的院校,將暫停其高職單招或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資格、縮減其招生計劃,情節特別嚴重的將停止其下一年度招生。對在招生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學校及有關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認定、查處,并將違規事實處理結果報送自治區招生考試院作后續處理。
附件(略)
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