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江西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2)
2024-01-10 14:57:34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七、錄取工作
(一)錄取原則
單招高校應合理確定文化素質和技能測試分數的錄取控制線,按照簡章向社會公布的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數及錄取規則擇優錄取考生。
高職單招錄取嚴格執行省教育廳下達各校的單招計劃和單招專業,不得違規突破。考生在錄取后不得退錄。
(二)優惠政策
高職單招優惠政策按照《江西省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實施方案》(贛招委字〔2019〕25號)執行,下列考生,經審核認定公示后,可在考生總成績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錄取。同一考生符合多項條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可加5分。
(三)錄取安排
1.3月底前,單招院校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并在本校網站進行公示。
2.4月5日前,單招院校將錄取數據庫上傳至“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職單招管理系統”。4月8-9日持錄取數據庫(光盤)到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并辦理錄取手續。
3.4月10日開始,單招院校在本校網站公布正式錄取的考生名單,并據此印發錄取通知書。
(四)錄取說明
1.通過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與參加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縣(區)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的高考體檢。新生入校后,高校可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以及學校招生章程中對身體條件的具體規定,對高考體檢或新生入學復檢結論涉及限報的單招考生可進行調整專業以及退學、休學等處理。
3.考生經高職單招錄取后,不再具有參加統一高考(含三校生類考試)及錄取資格。
4.在校學習期間獲得“江西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的應屆畢業生,可按照省教育廳規定的程序申請免試就讀高職院校相同或相近專業。免試錄取工作在高職單招錄取前完成。
八、工作要求
(一)強化屬地監管職責。各設區市招考委對本轄區內高校高職單招工作負總責,考試機構要切實加強屬地監管職責,組織做好轄區內單招政策宣傳解讀、單招過程監管、有關違紀違規問題處置及有關協調配合工作。要重點加強對轄區內涉高職單招教育培訓機構的規范治理和清理整頓,對發現違規招攬生源,以“包過”“內部指標”等名義虛假宣傳,向考生和家長收取高額費用的行為嚴肅處理,嚴厲打擊培訓機構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干擾考試招生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省教育考試院會同南昌市教育考試院對南昌地區單招高校單招考試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其他設區市教育考試中心負責對轄區內所有單招高校單招考試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考試期間組織專人巡考。每一所高校都要落實具體監督責任人,并建立人員分工名冊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二)落實高校主體責任。各高職院校是做好本校高職單招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各高職院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單招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高職單招考試工作方案,明確招生、教務、紀檢監察、后勤服務、安全保衛等部門及院系的具體職責,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要加強學校內部規范管理,對于招生計劃安排、錄取政策確定等重大事項,要集體研究決定。要嚴禁學校部門及教師個人組織或參與任何形式涉考培訓活動,不得允許教育咨詢機構、校外培訓機構或個人進入學校開展涉考培訓咨詢活動,不得提供場地給有關機構或個人開展相關活動。
(三)加強考試組織管理。各高職院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及我省相關規定組織考試各環節工作。要切實規范完善高職單招考試工作管理制度,加強命題、制卷、運送、保管、分發、施考等各環節工作規范管理,確保考試安全。要加強關鍵崗位管理,通過“人防”“技防”“物防”等手段,對關鍵崗位進行嚴密監控,防止和杜絕試題失密、泄密的發生。要認真排查組考工作面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及時加以整改,確保考試組織工作規范、嚴密。要加強考試設施設備的投入和更新換代,加強考生入場安檢,防范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行作弊。要采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手段驗證考生身份,嚴防替考。對于體育、藝術專項測試、技能測試中的面試、實操測試等環節,要進行全過程錄音錄像備案備查。
(四)嚴格遵守招生紀律。要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落實教育部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工作禁令。要建立招生錄取工作備案備查制度,將考生報名材料、考試材料(含考試試卷、組考方案、考試工作人員和考官名單、有關測試過程錄音錄像材料等)、錄取資料予以保存以備復查。高職院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高職單招的全程監督檢查,及時排查存在違紀違規的漏洞和安全風險,提醒學校相關部門加強整改,加強過程預警。要妥善做好涉高職單招的信訪工作,及時受理涉及違反招生政策、規定與紀律問題的投訴和舉報,認真組織調查核實。
江西省教育廳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