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高等職業院校和應用型本科高校對口招生報名和考試公告
2024-01-10 10:53:16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現將我省2024年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以下簡稱“分類考試”)和應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職畢業生對口招生(以下簡稱“對口招生”)報名和考試有關工作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分類考試的考生為已完成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并取得考生號的考生。
報名參加對口招生的考生為已完成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并取得考生號的安徽省中等職業學校(包括中等技工學校,下同)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學制的應歷屆畢業生(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或學歷,不含普通高中舉辦的綜合班),包括具有中職學歷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等。
二、報名辦法
對口招生和分類考試“報名”和“志愿填報”分階段進行,即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網上報名后,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省考試院統一公布考生成績、合格分數線以及成績分檔表后,考生根據自身實際填報院校與專業志愿。
對口招生和分類考試報名時段為2023年12月18日10:00至12月21日17:00,考生使用個人身份信息登錄gkbm.ahzsks.cn報名。
報名參加對口招生和分類考試的考生,原則上不參加2024年1月19-21日舉行的新高考適應性演練。
報名流程詳見省考試院網站(www.ahzsks.cn)公告欄或省考試院微信公眾號。
三、志愿填報
報考分類考試的考生,可選擇報考不超過3所高職院校。
報考對口招生的考生,可選擇報考1所本科高校,填報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1個專業志愿。同時,還可填報分類考試志愿,選擇報考不超過3所高職院校。
考生于2024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6:00登錄gkbm.ahzsks.cn填報志愿。
省考試院將在官網上統一發布學校經審核同意備案的招生章程,考生也可關注招生院校官網。相關考試信息見省考試院網站“高職院校分類招生考試”和“應用型本科對口招生考試”專欄。
四、考試
分類考試與對口招生均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
(一)考試科目
1.文化素質測試
文化素質測試由省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統一劃定合格線。文化素質測試包括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內容。卷面分值為300分,其中語文、數學每科120分,英語60分。采取合卷筆試的方式進行考試。《安徽省普通高校分類考試招生和對口招生文化素質測試考試綱要》見省考試院網站及微信公眾號。
報考分類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具有高中階段學歷或同等學力及以上的社會人員采取“文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試評價方式;中職學校、中等技工學校等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采取“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考試”的考試評價方式。全省統一組織文化素質測試,成績達線考生方可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考評(包括職業適應性測試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占比原則上不低于50%。招生院校可以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合格)認定普通高中畢業考生文化素質合格,具體辦法應在招生章程中明確。符合報名條件的退役軍人免于文化素質考試,直接參加職業技能考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可參加統一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
報考對口招生的考生均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
2.院校考試(測試)
分類考試考生文化素質測試合格者,普通高中畢業生、具有高中階段學歷或同等學力及以上的社會人員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中職學校、中等技工學校等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考核考生未來從事生產、建設、服務、管理等一線工作所必備的基本職業素質。職業技能考試包括專業能力測試和技術技能測試,專業能力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核心專業知識為基本依據,采用筆試考試,重點考察綜合專業能力;技術技能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核心技術技能為基本依據,以操作考試為主,充分體現崗位技能、通用技術等內容。
對口招生考生文化素質測試合格者,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職業技能考試(滿分450分)包括專業理論考試(滿分200分)和技能測試(滿分250分)。技能測試得分150分及以上為技能測試合格,150分以下為不合格。藝術、體育、學前教育類等專業的專業理論考試與技能測試可合并實施。
(二)考試(測試)時間安排
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備注
文化素質測試2024年3月10日
9:00-11:30語文、數學、英語合卷
院校考試(測試)2024年3月30日至4月14日具體時間見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三)考點及考場
文化素質測試由省考試院以考區為單位隨機編排考場和座位,生成準考證號。各市、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設立若干考點,考點須安排在當地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
招生院校組織的考試(測試)考點須設在其辦學注冊地址校園內,不得在校園之外組織現場考試。院校考試(測試)采取線下考試(測試)的形式。具體考試(測試)方式、地點等要求,由各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四)違規違紀處理
分類考試和對口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在考試中違規違紀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處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責任。省考試院舉報電話:0551-63619961,舉報郵箱:jiancha@ahedu.gov.cn。
五、劃線和成績公布
根據招生計劃、考生數和考試成績等因素,劃定文化素質測試合格分數線。
院校組織的考試、測試的合格分數線由各校自行確定。
文化素質測試評卷工作結束后,省考試院統一公布考生成績、合格分數線以及成績分檔表。院校組織的考試(測試)成績由院校提供考生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