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上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報名問答
2024-01-09 18:28:04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1.2024年1月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間如何安排?
2024年1月的合格性考試科目和時間安排如下(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1月6日 (星期六) |
9:00-10:30 | 語文 |
13:30-15:00 | 數學 | |
1月7日 (星期日) |
9:00-10:30 | 外語(筆試) |
13:00起開考 | 外語聽說測試 | |
1月13日 (星期六) |
9:00起開考 | 化學 |
思想政治 | ||
物理 | ||
1月14日 (星期日) |
9:00起開考 | 歷史 |
地理 | ||
生物學 |
2.2024年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時間如何安排?
2024年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兩次報名:1月合格性考試報名安排在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進行;5月等級性考試、5月物理、化學、生物學技能測試及6月合格性考試報名擬安排在2024年3月進行,具體時間及政策說明均以發布的報名文件為準。
3.2024年1月合格性考試開考哪些科目?考試方式是怎樣的?
2024年1月開考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9門合格性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科目采用筆試方式進行。
外語科目分為筆試和聽說測試,其中筆試不含聽力;聽說測試包含聽力內容,采用人機對話方式分批進行。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繼續探索使用上機考試形式,采用混排同時開考的方式。
4.普通高中在籍學生如何報考1月合格性考試?
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學生(不含外籍學生)通過其學籍所在學校集體報名。報名報考和相關信息確認時間為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具體時間由學校安排。
5.外籍學生是否必須報考1月合格性考試?
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學籍的外籍學生可自愿報考本次合格性考試。
6.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含中職學校學生)、年滿18周歲的社會人員、取得初中畢業或結業證書的社會人員(以下簡稱“其他考生”)如何報考1月合格性考試?
上述考生可于2023年11月30日10:00至12月2日16:00登錄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官網“上海招考熱線”網站(網址:http://www.shmeea.edu.cn)首頁的“考試報名”欄目進行網上報名報考。
首次報名參加本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須先進行網上注冊。已參加過考試的考生可憑有效證件號或已獲得的學業考報名號登錄,初始登錄密碼使用證件號中不含字母的后6位數字。如需更改系統內的姓名和證件號碼,需向區招考機構提供變更申請書和公安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網上報名完成后,考生與家長還須前往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區招考機構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為2023年12月2日至12月3日(每天9:00至11:00、13:00至16:00),請務必攜帶網上報名時所用的有效證件和初中畢(結)業證書[年滿18周歲的考生可不提供初中畢(結)業證書]。若不進行現場確認,本次報名報考無效。
7.1月合格性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的報考要求是什么?
(1)凡報考過本市合格性考試相關科目的考生,因缺考或成績不合格,可選擇報考對應科目;
(2)未取得相關科目合格成績的高三在籍在讀學生和已參加2024年高考報名的其他考生,可選擇報考相關科目。
8.合格性考試是否可以重復報考?
考生若取得相應科目合格性考試的“合格”成績,則不得再報考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9.考生如何參加合格性考試補考?
(1)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學生中留級、復學(需辦理正式休學手續后復學,下同)或因其他原因未參加相應年級合格性考試科目的學生,均須按目前所在年級報考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2)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中有“不合格”的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學生,在校就讀期間可選擇1月份參加相應科目合格性考試作為補考;
(3)信息技術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為“不合格”的可選擇6月份參加相應科目合格性考試作為補考;
(4)其他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合格的學生由所在高中學校組織補考。
10.語文、數學、外語合格性考試的成績替代辦法是什么?
報名參加2024年春季高考或秋季高考的本市普通高中高三年級在籍考生,可用春季高考或秋季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替代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可不參加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11.合格性考試成績設有效期嗎?
合格性考試“合格”成績始終有效。
12.中職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可否替代?
兩類考試成績不可替代。
13.在外省市獲得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在上海可以認定嗎?
(1)在2024年1月合格性考試報考期間,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和信息技術10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可申請認定,但等級性考試成績不予認定。
(2)考生可持外省市省級(或直轄市、自治區,下同)教育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等相關材料,申請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認定。
(3)學生申請認定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認定為合格后,不可再參加其已認定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學生也可報考本市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其在外省市參加的相應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不再予以認定。
(4)為避免漏報,學生申請成績認定時,須先進行本市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的報考,待相應科目成績被認定合格后可再取消報考。
14.如何申請外省市成績認定?
(1)本市高中在校生:可于2023年11月30日向其學籍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并向學校在線提交成績單等相關材料、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其他考生:可于2023年11月30日(9:00至11:00,13:00至16:00)聯系報名的區招考機構進行外省市成績認定申請,并按照區招考機構指定的方式提供簽名確認后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轉入認定申請表》、成績單等相關材料與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正反兩面)。
15.外省市成績認定結果如何反饋?
(1)本市高中在校生的成績認定審核結果信息由其學籍所在學校反饋;
(2)其他考生的成績認定審核結果由區招考機構于2023年12月2日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