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關于印發《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2)
2023-11-28 18:18:54湖南省教育廳
(1)平行組。采用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藝術類院校專業按“院校專業組”模式編制到平行組,并根據使用全省統考成績的不同,將平行組分為若干招生專業類別。對于主科(器樂、聲樂等)或主科考試項目(器種、唱法、舞種等)要求不同的專業,應根據主科或主科考試項目單設院校專業組。對于招生高校要求按歷史類、物理類分列計劃錄取的專業,應按首選科目分列院校專業組錄取。
(2)非平行組。采用校考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按“院校+專業”的模式編制到非平行組。招生高校要求按歷史類、物理類分開錄取的專業,應按首選科目分列招生計劃。
2.高職專科批。安排在高職專科批次招生的專業計劃編制辦法與本科提前批平行組中的招生專業的編制辦法相同。
(三)志愿設置及志愿填報。本科提前批設30個志愿。考生根據本人選考科目和專業有關要求選擇相應的院校或院校專業組填報。其中,30個志愿的第1順序位置既可填報平行組中的院校專業組,也可填報非平行組中的院校;第2至第30順序位置只能填報平行組中的院校專業組。
高職專科批設30個院校專業組的平行志愿。
各批次每個院校或院校專業組志愿設6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志愿。
本科提前批和高職專科批均設置兩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志愿結構與第一次填報的志愿一致。
(四)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藝術類專業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由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兩部分構成。其中,組織了校考的院校(專業)采用校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未組織校考的院校(專業)采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
1.文化成績控制分數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非平行組中的校考專業,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我省普通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極少數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和校考成績均特別優異或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并取得高校文化課成績破格資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績要求由招生學校確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平行組中的專業,各類別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別為:音樂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為普通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舞蹈類、表(導)演類為普通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播音與主持類為普通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鼓勵高校在我省統一劃定的控制分數線上進一步提高文化成績錄取要求。在此基礎上,今后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成績要求,2025年起,有關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別由普通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5%、70%提高至80%、75%。
2.專業成績控制分數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非平行組中的專業,其專業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由招生學校自行劃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平行組中的專業,其專業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相應招生專業類別的生源及本科招生計劃等情況,分別統一劃定。
專科藝術類專業的文化和專業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相應招生專業類別的生源及招生計劃等情況統一劃定。
(五)投檔錄取。本科提前批實行分步投檔錄取辦法,第一步,對填在第1順序位非平行組中的院校投檔,按學校提供的擬投檔名單經相關程序后按相應比例投檔錄取;第二步,對填報了非平行組中的院校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將其剩余院校專業組志愿與只填報了平行組中院校專業組的考生志愿合在一起,按照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投檔。高職專科批按照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投檔。
藝術類專業平行志愿的統一投檔排序規則為: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專業統考成績分類別計算綜合成績,并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出檔。其中,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等類別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專業統考成績×70%,最終結果保留1位小數。播音與主持類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專業統考成績。
對于填報征集志愿的考生,其藝術類專業成績可以在政策規定的降分范圍內(最大降分幅度為6分)降低分數要求,其文化成績不得低于初次劃定的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各批次投檔完成后,由招生高校依據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四、其他有關專業招生辦法
戲曲類專業招生錄取辦法根據教育部工作安排另行規定。
對于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類本科專業,相關考試招生辦法按照教育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基本要求》有關規定執行。
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目錄與統考科類對應關系參照本科專業的對應關系另行制訂。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服裝類、美術類、音樂類三個專業門類的招生辦法按省教育廳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健美操、啦啦操等體育類項目納入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不得通過藝術類專業考試方式進行招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省招委會領導下,省教育廳對全省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進行統籌監管,省教育考試院在省教育廳指導下負責全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組織工作和錄取實施工作。各地要按全省統一規定,加強對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的監督管理,教育部門要按照屬地原則,積極爭取相關部門的支持,加強對轄區內藝考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擾亂招生秩序的違規行為。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高校要嚴格落實藝術類專業招生主體責任,嚴格按照藝考招生專業目錄和有關要求,科學、規范編制本校藝考招生專業目錄,研究制定相應的考試招生工作辦法,確定招生專業對應的省級統考科類。高校藝考招生專業目錄、考試招生工作辦法等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審定,并按要求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同意后,提前向社會公布。
(三)做好宣傳培訓。各地招生考試機構及各高校要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利用各類媒體平臺廣泛開展政策宣傳。要積極組織相關政策培訓,重點做好高中階段學校教師、藝考學生和學生家長的全覆蓋培訓,廣泛深入地做好政策解讀,為考生答疑解惑,確保廣大藝考生充分知曉政策。要優化報考服務,有針對性的做好學生備考、報考及志愿填報的指導,積極營造良好氛圍。
本辦法適用于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如教育部或我省2024年對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有新的規定或變化,按新的要求執行。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招生專業與全省統考科類對應關系一覽表(試行)
附件
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招生專業與全省統考科類對應關系一覽表(試行)
截圖.jpg
注:1.專業名稱后標記“△”的,相關招生高校可以對應該專業所在的統考科類,也可以根據人才培養需要,跨科類科學確定該專業與其他統考科類的對應關系。
2.?音樂表演(戲曲音樂)、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戲曲音樂)、表演(戲曲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戲曲導演)等戲曲類專業,考試內容及考試形式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采用省際聯考或校際聯考等方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