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關于印發《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23-11-28 18:18:54湖南省教育廳
各市州教育考試院、各藝術類專業在湘招生普通高校: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21〕3號)及相關文件精神,根據《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湖南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教發〔2022〕5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工作實際,我院制定了《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并報省教育廳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請各市州教育考試院及時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招生考試機構和高中階段學校。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2023年1月10日
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21〕3號)及相關文件精神,根據《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湖南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教發〔2022〕5號)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專業
(一)《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和教育部2021年、2022年公布的《列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的新專業名單》中“藝術學”門類下設各專業及《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中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藝術設計類”“表演藝術類”下設各專業和“民族文化藝術類”“廣播影視類”等部分專業為藝術類專業。
(二)藝術類專業分為“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和“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兩部分。
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專科專業參照執行),分首選科目(歷史、物理)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其中,本科專業根據招生高校意愿,安排到普通類本科提前批或者本科批,專科專業安排到普通類高職專科批。
除上述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之外,其他藝術類專業按照本方案中的有關辦法組織專業考試,并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
二、報名考試
(一)省級統考。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分為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戲曲類7個科類。其中,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學與設計類、書法類6個科類的省級統考由我省統一組織實施(簡稱全省統考,下同),各科類考試科目及考試命題依據為《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專業考試說明》(湘教考命字〔2023〕2號)。戲曲類考試內容及考試形式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考生根據本人專業特長,參照藝術類專業目錄與統考科類對應關系以及相關高校要求,從全省統考的6個科類中選擇1個相應的科類報考(《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招生專業與全省統考科類對應關系一覽表(試行)》見附件)。報考音樂類的考生可以在音樂類中兼報音樂表演方向和音樂教育方向的對應考試科目,報考表(導)演類的考生,可以在表(導)演類中兼報戲劇表演方向、服裝表演方向和戲劇影視導演方向的對應考試科目。報考了全省統考的考生可以兼報戲曲類考試。全省統考的有關操作辦法另行制定。
省級統考結束后,按上一年度各招生專業類別本科錄取人數的一定倍數分科類劃定省級統考合格線。
(二)校考。對于少數專業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較高的藝術院校,對考生藝術天賦、專業技能或基本功有較高要求的高水平藝術類專業,經教育部批準后,可在省級統考合格生源中組織校考。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組考有關辦法由相關招生院校分別負責制定。
參加招生高校非戲曲類的藝術專業校考的考生,須按學校要求選擇相應的類別參加全省統考,未參加相應類別全省統考或相應類別全省統考不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績無效。
三、錄取辦法
實行全省統考的藝術專業計劃實行統一編排、統一劃線,對于高校不區分首選科目(歷史、物理)招生的專業,其報考考生統一排序錄取。具體錄取辦法如下:
(一)錄取批次安排。藝術類錄取批次分為本科提前批和高職專科批兩個批次。本科專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專科專業安排在高職專科批。
(二)計劃編制。招生院校須按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編制藝術類專業在湘招生計劃。
1.本科提前批。本科提前批分平行志愿院校(專業)組(以下簡稱“平行組”)和非平行志愿院校(專業)組(以下簡稱“非平行組”)兩組。采用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安排在平行組,采用校考成績錄取的安排在非平行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