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關于印發山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2)
2023-11-28 18:13:38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一)本科提前批。
包括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等組織校考的專業、省屬公費師范生藝術類專業招生。
(二)本科批。
包括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藝術類本科招生。
(三)專科批。
包括所有藝術類專科招生。
五、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藝術類考生文化課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夏季高考)。
(一)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普通類一段線為基數,按教育部規定各專業類別的比例劃定。
1.少數經教育部批準組織校考的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破格錄取考生文化成績要求按照招生高校破格錄取辦法執行。
2.所有使用省級統考成績的藝術類本科高校及專業不得低于我省相應藝術專業類別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播音與主持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書法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的75%;舞蹈類、表(導)演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的65%。
3.實行省際聯考的戲曲類專業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的65%。
(二)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與普通類二段線相同。
六、志愿填報
考生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編寫出版的《2024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為依據,根據錄取批次安排及志愿設置要求填報志愿;填報征集志愿時,要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即時公布的該批次院校缺額計劃為準。在同一批次內藝術類考生可選擇填報藝術類志愿或普通類志愿,且只能選擇其中一類填報;普通類考生不能填報藝術類志愿。
(一)本科提前批。
安排2次志愿填報。實行以學校為單位的志愿模式,均不實行平行志愿。
(二)本科批。
安排2次志愿填報。省級統考專業(專業類)實行平行志愿,均實行以“專業(專業類)+學校”為單位的志愿模式,1個“專業(專業類)+學校”為1個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報的數量不超過60個,可以填滿所有志愿,也可選擇填報部分志愿。高校校考專業、省際聯考的戲曲類專業不實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報1個院校志愿。
本科同一批次填報志愿時,使用省級統考成績的專業、使用高校校考成績的專業和使用省際聯考成績的專業不能相互兼報。
(三)專科批。
安排2次志愿填報。省級統考專業(專業類)實行平行志愿,按“專業(專業類)+學校”志愿模式填報,每次志愿填報的數量不超過60個,可以填滿所有志愿,也可選擇填報部分志愿。省際聯考的戲曲類專業不實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報1個院校志愿。
專科同一批次填報志愿時,使用省級統考成績的專業和使用省際聯考成績的專業不能相互兼報。
七、投檔錄取
山東省藝術類本科和高職(專科)專業均實行文化成績與考生所填報專業成績相關聯的投檔模式,關聯不上專業成績的,一律不予投檔。
(一)本科提前批。
根據考生志愿,關聯其填報的第一專業合格成績投檔。校考專業由高校依據考生志愿、校考成績等擇優錄取;省屬公費師范生專業由高校依據考生志愿、專業成績等擇優錄取。
(二)本科批。
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遵循考生志愿,關聯省級統考合格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按招生計劃1:1投檔,由高校審核錄取;高校校考專業、省際聯考的戲曲類專業關聯考生的第一專業合格成績投檔,由高校依據考生志愿、校考成績或省際聯考成績等擇優錄取。
其中,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使用省級統考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檔。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綜合成績按照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50%、專業成績占50%計算;書法類綜合成績按照文化成績占60%、專業成績占40%計算;播音與主持類綜合成績按照文化成績占70%、專業成績占30%計算。綜合成績具體計算辦法分別是:
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綜合成績=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750/300×50%。
書法類綜合成績=文化成績×60%+專業成績×750/300×40%。
播音與主持類綜合成績=文化成績×70%+專業成績×750/300×30%。
(三)專科批。
省級統考專業按藝術專業類別使用綜合成績(與本科同類專業折算辦法相同)投檔。省際聯考的戲曲類專業按照關聯考生的第一專業合格成績投檔,由高校依據考生志愿、省際聯考成績等擇優錄取。
具體投檔及錄取辦法另文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是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選拔培養藝術專業人才的重要途徑。高校要切實加強對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牢固樹立安全工作紅線意識,健全考試招生風險防控體系,有效杜絕監管漏洞和安全隱患,確保藝術類考試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二)規范考試實施。
要嚴格選聘考試工作人員并逐一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加強規范化、專業化業務培訓,增強安全保密和遵紀守法意識。嚴格命題人員的選聘,簽訂安全保密協議;加強試卷印制工作管理,確保試題印制內容準確無誤。制定考務實施細則,規范工作程序,健全監督制度,確保考試安全實施。采取多種手段進行考生入場檢查,嚴把考場入口關,防止考生和涉考人員攜帶作弊工具進入考場;采取多證核對、人機比對等措施嚴防替考。高校須對專業考試全過程進行錄像備案,并將考生的報名材料、考試答卷(或考試視頻記錄資料)保留4年。
(三)嚴格考評管理。
考評工作是藝術類專業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高校要科學制定考試評分辦法,辦法一經確定,必須嚴格執行、不打折扣;加強考評人員上崗培訓和警示教育,與考評人員簽訂利益關系者回避與誠信評價承諾書;保證評委數量,省外校外人員比例達到一半以上,小組評委人數不得少于5人,確保考評工作公平公正。
(四)強化信息安全防護。
高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考生報名數據、成績數據準確安全,正確處理信息公開與信息保密的關系,嚴禁發生信息泄露,杜絕出現成績錯錄錯報等問題。
(五)加強誠信考試宣傳教育。
多種渠道開展考試誠信法紀教育,讓考生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法規,清楚認識考試違規所產生的嚴重后果和危害,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考試規則,拒絕和抵制考試違紀作弊行為,做到誠信考試。
(六)嚴肅考風考紀。
要嚴肅工作紀律,狠抓考風考紀,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加大考試巡查力度,通過視頻監控、實地抽查、巡考等多種方式加強監管,確保考場紀律嚴明有序。密切關注網絡輿情,調動各方面力量,共同營造良好的考試環境和輿論氛圍。嚴厲打擊替考及其他作弊行為,對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應形成書面材料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違規考生進行處理。
(七)完善復審機制。
各高校要依據《信訪條例》和教育信訪工作規定,及時妥善處置高校招生考試信訪問題。要完善藝術類專業考試復審辦法,規范復審程序,組建復審小組,受理解決考試爭議申訴等有關問題。
如教育部等對相關工作有新的規定和要求,以最新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