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農業大學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6-06 11:41:47陽光高考
沈陽農業大學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自然情況
1.學校全稱:沈陽農業大學
2.辦學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東陵路120號
3.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197.2萬平方米(約合2955.9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6.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8.7平方米;生師比19.8;專任教師1105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94.1%;具有高級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55.7%;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61870.1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25485.4元;圖書136.5萬冊,生均圖書56.2冊。
住宿條件:2023級新生宿舍標準為4人間和6人間,新生入學后學校集中統一分配。
二、招生計劃安排
1.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學校綜合考量經濟社會發展、各省生源數量及質量狀況,結合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實際情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人才需求為參考,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完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協作計劃、宏觀調控計劃等任務,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招生計劃。
預留計劃比例及使用原則:普通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監督和管理下使用,使用辦法如下:一是平行志愿投檔,當投檔線有多名同分且服從專業調劑考生時,為了保證考生利益,追加計劃錄取;二是當生源省份模擬投檔分數線或一本線上生源非常充足時,在投檔前可向該省調入計劃,錄取優質生源。
2.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所有專業語種不限。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部分課程采用英語教學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應慎報。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及限制比例:所有專業均無男女比例要求和限制。
4.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部門)及學校官方網站公布為準,與2020年公布的選考科目一致。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三、專業設置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學習年限 |
科類1(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
科類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學位門類 |
學費(元/年/生) |
備注 |
1 |
020301K |
金融學 |
四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經濟學 |
5700 |
|
2 |
070302 |
應用化學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理學 |
5200 |
|
3 |
070601 |
大氣科學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理學 |
5700 |
|
4 |
070602 |
應用氣象學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理學 |
5700 |
|
5 |
071001 |
生物科學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理學 |
5200 |
|
6 |
071002 |
生物技術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理學 |
5200 |
|
7 |
071004 |
生態學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理學 |
5200 |
|
8 |
080202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工學 |
5200 |
|
9 |
080601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工學 |
5700 |
|
10 |
080601H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工學 |
39000 |
中外合作辦學 |
11 |
080701 |
電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工學 |
5700 |
|
12 |
08090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工學 |
5200 |
|
13 |
081001 |
土木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工學 |
5200 |
|
14 |
081101 |
水利水電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工學 |
5700 |
|
15 |
081201 |
測繪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工學 |
5200 |
|
16 |
081702 |
包裝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工學 |
5200 |
|
17 |
082302 |
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工學 |
5200 |
|
18 |
082304 |
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工學 |
5200 |
|
19 |
082305 |
農業水利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工學 |
5200 |
|
20 |
082306T |
土地整治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工學 |
5200 |
|
21 |
082503 |
環境科學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理學 |
5200 |
|
22 |
082701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工學 |
5200 |
|
23 |
082702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工學 |
5200 |
|
24 |
082803 |
風景園林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工學 |
5700 |
|
25 |
090101 |
農學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農學 |
5200 |
|
26 |
090101 |
農學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農學 |
5200 |
卓越計劃實驗班 |
27 |
090102 |
園藝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農學 |
5200 |
|
28 |
090102 |
園藝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農學 |
5200 |
卓越計劃實驗班 |
29 |
090103 |
植物保護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農學 |
5200 |
|
30 |
090105 |
種子科學與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農學 |
5200 |
|
31 |
090106 |
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農學 |
5200 |
|
32 |
090201 |
農業資源與環境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農學 |
5200 |
|
33 |
090203 |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農學 |
5200 |
|
34 |
090301 |
動物科學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農學 |
5200 |
|
35 |
090401 |
動物醫學 |
五年 |
4~7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農學 |
5200 |
|
36 |
090402 |
動物藥學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農學 |
5200 |
|
37 |
090501 |
林學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農學 |
5200 |
|
38 |
090502 |
園林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農學 |
5200 |
|
39 |
090601 |
水產養殖學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農學 |
5200 |
|
40 |
090701 |
草業科學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農學 |
5200 |
|
41 |
100806T |
中草藥栽培與鑒定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學科類 |
理學 |
5200 |
|
42 |
120202 |
市場營銷 |
四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管理學 |
5200 |
|
43 |
120203K |
會計學 |
四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管理學 |
5700 |
|
44 |
120301 |
農林經濟管理 |
四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管理學 |
5200 |
|
45 |
120404 |
土地資源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管理學 |
5200 |
|
46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四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 |
管理學 |
5200 |
注:招生專業及選考科目要求以相應省份最終公布為準。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
普通高校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沈陽農業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沈陽農業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沈陽農業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費情況
1.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標準
嚴格按照遼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不同專業收費標準不同,具體學費收取標準以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最終批復為準;本科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按學年預收。住宿費標準為800-1200元/年。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照國家、遼寧省有關規定[《轉發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遼教發〔2006〕76號)],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3.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學校設置多項獎學金,用于激勵學生刻苦學習、奮發成才;同時設置助學金、特困補助金等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1)學校獎學金。由學校設立,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一等獎為2500元/年·人,二等獎為1500元/年·人,三等獎為1000元/年·人。同時,學校對取得突出成績和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學生集體或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2)國家和省政府獎學金。分別由中央政府和遼寧省政府設立,用于獎勵特別優秀學生。獎學金額度均為8000元/年·人。
(3)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學校助學金。分別由國家和學校設立,用于獎勵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其中,國家勵志獎學金額度為5000元/年·人;國家助學金額度為:一等為4400元/年·人,二等為2750元/年·人;學校助學金額度為:一等為2500元/年·人,二等為1500元/年·人。
(4)按照“優秀者獎、困難者助”的原則,學校對由于特殊情況造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臨時困難補助。
(5)社會獎助學金。由社會企事業單位、團體或個人出資,用于獎勵學習優秀學生或資助經濟困難學生。
(6)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按國家、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規定,在生源地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
經教育部批準,我校與法國巴黎第十二大學于2023 年起合作舉辦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本科教育項目(批準編號:MOE21FR2A20232331N,專業代碼:080601H)。
招生納入國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執行國家統一招生政策和標準,在本校同批次錄取,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專業學制4年,采用“4+0”培養模式,中英文雙語授課,學生在我校完成 4 年學習,符合學校畢業條件與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可獲得我校頒發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七、錄取辦法
我校新生錄取嚴格執行國家和各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有關政策、規定,錄取工作原則、辦法如下。
1.投檔比例
按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報到后,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和體檢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條件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3.院校志愿及錄取
學校執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以及投檔原則。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類)計劃,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告為準。學校按分數擇優錄取考生,如果第一志愿錄取額滿,不再調閱其他志愿考生檔案;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不足招生計劃人數,則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結合生源地省份招生政策確定錄取辦法。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對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加分、降分后調檔,再擇優錄取。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項目。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專業錄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檔成績為依據,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即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愿(不含專業服從志愿)錄取,優先滿足投檔成績高的考生的專業志愿,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如投檔考生分數相同,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如“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相同,則文科(歷史學科類)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理科(物理學科類)考生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的順序擇優錄取。非高考改革省份由于志愿專業錄滿、不能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果填報了“服從專業調劑”,可調劑到其它未錄滿專業;如果未填報“服從專業調劑”,則不予錄取,做退檔處理。
江蘇省按先分數后等級原則錄取。
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錄取。
6.特殊類型招生提示
(1)學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錄取辦法按教育部相關規定、《沈陽農業大學2023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簡章》及我校本科招生網發布的相應類型招生政策信息執行。
(2)2023年遼寧省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作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組成部分一并填報,單獨設立投檔單位,不再單設錄取批次。
7.其他事項
(1)開展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實驗班(簡稱“卓越計劃實驗班”)試點招生。學校“國家一流專業”中的農學、園藝兩個專業設立卓越計劃實驗班,單列招生計劃,實施小班化培養、全程導師制、動態調整機制,培養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拔尖創新型卓越農林人才。
(2)各專業錄取均無加試、亦無相關科目成績方面的特殊要求,但建議報考園林、風景園林專業考生應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報考旅游管理專業考生應體貌端正、發音標準、口齒清晰。
(3)錄取的新生應持學校入學通知書和其他有關證件,按時辦理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者,應向學校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否則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4)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沈陽農業大學招生委員會”,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下設“沈陽農業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務。
(5)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6)我校的有關招生政策及錄取結果等將及時在學校招生官方網站
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
(7)本章程經沈陽農業大學招生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自頒布之日起生效,此前學校制定的與本章程不相符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由沈陽農業大學學生處負責解釋。
7.聯系電話、網址
咨詢電話:024-88490405
傳真:024-88487217
招生網址:https://zs.syau.edu.cn
電子郵箱:zsgzbgs@syau.edu.cn
招生官方微信號:synydx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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