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匯佳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6-05 19:31:03陽光高考
北京匯佳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門有關規定,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依法有序進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北京匯佳職業學院
主管部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第三條 學院層次:專科
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學 歷:各專業修業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學校名稱為“北京匯佳職業學院”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校區地址(辦學地點):北京市昌平區中關村科技園區昌平園創新路20號。
第五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院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生招生工作。小組成員由主管院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全日制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八條 學院監察部門作為招生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北京市教委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結合學院的辦學條件,編制并報送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管理系統。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部門公布數據為準。
第十條 學院無預留招生計劃。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一條 招生錄取規則
1.我院根據在各招生省份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錄取時,我院將根據生源狀況在相應招生省份適量調整招生計劃。
2.錄取時,進檔考生以高考實際分數和專業志愿為錄取依據,采取分數優先的方法確定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相關科目比較順序:語文、數學、外語。
3.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加分政策,考生政策性照顧加分計入投檔成績。
4.高考改革省份投檔考生須滿足我院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我院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公布的招生計劃內容為準。
5.在內蒙古自治區,我院普通類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6.藝術類專業錄取依據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聯考(統考)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在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各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條件下,按照考生的專業課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考試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文化課成績均相同時,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比較擇優錄取。
7.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和往屆生限制。
第十二條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1.語種要求:不限(學院開設英語為公共外語課)。
2.體檢要求:我院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有關補充規定。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三條 收費標準。
專業名稱及方向 |
學費 |
備 注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16800 |
|
學前教育 |
21600 |
學制:兩年制 |
學前教育 |
19200 |
學制:三年制 |
學前教育(藝術與體育教育) |
19200 |
|
護理 |
19800 |
|
護理(嬰幼兒保健與老年康養) |
19800 |
|
體育運營與管理(網球運動青少年教育與管理) |
22000 |
|
體育運營與管理 |
22000 |
|
影視制片管理 |
19800 |
|
影視制片管理(人物形象與化妝服裝統籌) |
19800 |
|
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數字美術) |
19800 |
美術類 |
藝術設計(書法方向) |
19800 |
美術類 |
藝術設計(數字化整裝家居) |
19800 |
美術類 |
軟件技術 |
19000 |
|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
19000 |
|
城市軌道交通通信信號技術 |
19000 |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19000 |
|
空中乘務 |
13800 |
|
機場運行服務與管理 |
13800 |
|
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 |
19000 |
|
人力資源管理 |
10800 |
|
電子商務(數字化新居住運營) |
15800 |
第十四條 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享受入學“綠色通道”、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儉學、頂崗實踐等資助政策。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新生報到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院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聯系電話:010-51631234\1235\1111\1622
網址:www.hju.net.cn
第十七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我院2023年統招招生工作。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北京匯佳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說明。
北京匯佳職業學院
2023年4月6日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