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藝術工程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6-05 10:37:26陽光高考
長江藝術工程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依法治招”的要求,規范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院招生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高考”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本章程所涵蓋的招生類型包括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和參加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試的學生。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名稱、地址和性質
第五條 學院中文全稱:長江藝術工程職業學院,學院英文全稱:Changjiang Polytechnic Of Art And Engineering學院國標代碼:14555,省編代碼:C610,學院上級主管部門為湖北省教育廳。
學院地址:湖北省荊州市紀南生態文化旅游區孫叔敖路1號。
郵政編碼:434000
學院網址:www.cjchuanxi.com
第六條 辦學性質: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教育部備案、湖北省教育廳主管的民辦專科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學院以普通全日制專科教育為主,招生納入普通高等學院招生計劃,面向全國招生。
第八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國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九條 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由學院主要領導、相關職能部門、系(部)負責人及教師代表組成。主要職責:對學院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進行民主決策,為學院招生工作提供咨詢意見,對各類招生工作的重要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學院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等有關招生的重大事項由學院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同時接受考生及其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學院通過學院官網(www.cjchuanxi.com)發布有關招生信息、公示選拔及錄取結果。聯系及咨詢電話:0716-4172188 監督舉報電話:0716-4172187電子郵箱:hbcywlzx@163.com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學院遵循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法規,按照優化學生生源結構、促進專業集群發展的原則,結合學院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各省(市、區)的生源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招生來源計劃,同時報送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及教育部審批后實施。
第十三條 學院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按規定預留少量計劃。在錄取工作中,學院根據教育部和有關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及程序,將預留招生計劃調至生源質量好、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考生,在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院提檔要求的情況下,學院招生錄取工作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遵循專業志愿順序擇優實行遠程網上擇優錄取。凡根據考生志愿,按規定錄取后,學院一律不退檔、不換錄。
第十五條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美術與設計學類聯考成績,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普通類專業,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無專業志愿服從調劑的進檔考生,根據錄取情況分配錄取專業。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市、自治區)錄取,執行所在省(市、自治區)的相關政策。
第十六條 學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執行考生所在省(市、區)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錄取時,學院以考生投檔成績為準,認可各種符合優錄政策的加分。
第十七條 嚴格執行各生源省份確定的調檔比例。對進檔考生,按照計劃和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進檔考生成績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規則排序。 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其他專業;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投檔后有空余計劃的省份,按照各省有關要求參加征集志愿或將計劃調整到其他省份使用。
第十八條 學院對考生的應試語種不予限制,非英語語種考生若被錄取到本校,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九條 學院招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并如下補充:
1.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學院不予錄取。
2.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列出的色盲、色弱者,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建議不報讀我院康養服務類、智能制造專業群等相關專業。
第二十條 錄取時,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二十一條 學院在山東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福建省等新高考省份按公布選考科目要求和有關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 2023年學院開設有藝術工程類專業群、互聯網+物聯網類專業群、智能制造專業群、現代金融與服務專業群、康養服務類專業群五大專業群,普通專科招生專業33個。
第六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三條 學院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和其他應繳納的費用,以上收費標準按學院報送到湖北省教育廳備案、批復的標準實施收費,具體見2023年新生入學須知。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院將進行全面復查(包括體檢)。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請有關省(市、區)高等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查究。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可根據《長江藝術工程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轉專業申請,學院在保證教學質量的前提下盡量滿足。通過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招收的 “3+2” 中高職分段培養學生、中職單獨招生考生、在校期間不得申請轉專業或轉校。技能高考學生專業調整原則上只允許在報考專業大類之中調整。
第七章 學生資助
第二十六條 為鼓勵廣大學生勤奮學習,努力上進,學院設有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企業獎學金及學院特困生補助。
第二十七條 學院獎、助、勤、貸等資助體系健全,努力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相應的幫助。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學院根據招生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全院師生中挑選工作人員參與招生宣傳、錄取工作。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私自從事招生活動。學院招生工作相關信息均通過學院招生信息網對外公告、公示。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學院辦公室及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及聯系方式:
招生熱線:0716-4172188、0716-4172189
網址:www.cjchuanxi.com
學院地址:湖北省荊州市紀南生態文化旅游區孫叔敖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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