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6-03 11:28:00陽光高考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關規定,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招生院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一條 學院性質:民辦全日制(教發函〔2004〕71號)
辦學地點:陜西省 西安市 尚稷路8715號
培養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學制:四年
第二條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簡介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是國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準成立(教發函[2004]71號)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學院現設有10個系,4個教學部,19個研究所,31個本科招生專業,建有3個省級科研平臺,3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獲批1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6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9門課程被認定為省級一流本科課程。計劃在全國26個省、市、自治區招生。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通過改革傳統的教學計劃,構建了新的人才培養方案,實施了新的人才培養模式,按照“以學生為主體,以教師為主導,以育人為宗旨,以教學為中心”的辦學理念,圍繞“保證基礎,強化實踐,注重能力,提升素質”的人才培養指導思想,以培養基礎好、技能強、素質高的可持續發展應用型人才為目標,著力構建按社會需求設置專業,按學科大類打好基礎,按就業方向安排模塊,使學生橫向可轉移、縱向可提升,形成了“理論教學體系、實踐教學體系、素質拓展提升體系”三位一體的應用型人才培養方案。注重培養學生的應用能力、創新意識和綜合素質,努力將學生培養成為具有合理知識結構、較高綜合素質、持續發展能力、社會責任感和競爭力強的優秀人才。
第五條 學生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和環節,成績合格,頒發國家和社會承認的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設置
第六條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工作進行領導和監督。
第七條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具體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職能機構,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要求、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院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等錄取問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錄取工作在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統一組織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進行。
第十條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分專業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根據各省錄取模式的提檔要求及生源情況確定錄取提檔比例,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省份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實行順序志愿省份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二條 學院認可各省級招辦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以考生投檔成績進行排隊。
第十三條 普通類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合格、高考成績達到當地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各省志愿填報和錄取模式,按照成績優先原則擇優錄取和確定專業,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以平行志愿位次為序擇優錄取。
考生填報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相應計劃未滿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做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藝術類考生專業科目成績合格(省統考或省聯考)、政治思想品德和體檢合格、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國家規定的分數線者,根據各省招生計劃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均相同時,按照考生位次高低順序擇優錄取。陜西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文化課成績錄取。
若各省級招辦有具體規定的,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最新專業選考科目范圍填報志愿,并按照招生主管部門招生錄取規定進行錄取。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第十六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除藝術類專業外,學生進校第二學期末可以申請轉專業。
第十七條 如學院錄取政策與所在省錄取政策相沖突,按所在省的錄取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對考生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學院遵循屬地原則,收費按在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抄送的標準執行。
第六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院獎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一、國家資助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8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
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二、學校資助
學院獎學金:
學院一等獎學金:每生每年3000元;
學院二等獎學金:每生每年2000元;
學院三等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元;
優秀學生干部獎:每生每年200元;
學習進步獎:每生每年200元;
社會活動積極分子獎:每生每年200元;
優秀社團:優秀社團一等獎:每社團每年1000元;
優秀社團二等獎:每社團每年600元;
優秀班級:每班級每年400元;
優秀宿舍:每宿舍每年300元;
學校助學金:貧困生生活補貼:每生每年2000元;
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發放。
三、社會資助
資助名稱:席酉民“創業與競爭力”新星獎學金
資助標準:6000元/人。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進行電子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分情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二條 我院的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日語,其它應試語種考生進校后必修英語或日語。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院地址:西安市 經濟技術開發區 尚稷路8715號 郵編:710018
學院招辦:029-86652007、86652008、86652009、86654990(傳真)
學院網址:http://www.xjtucc.cn 招辦網址:http://zhaoban.xjtuc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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