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25 16:11:53陽光高考
汝州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維護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強化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和監管,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關文件、法律法規等規定,結合汝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汝州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工作。
第二條 汝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遵照“學院負責、招辦監督”,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對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汝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全稱:汝州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性質:公辦
(三)辦學類型:普通專科院校
(四)學院國標代碼:14716,在豫招生代碼 6358
(五)辦學地點:汝州市科教園區杏壇大街北段
(六)基本概況:汝州職業技術學院是2020年經省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學院位于汝州市科教園區,總占地面積500余畝,建筑面積20余萬平方米,同時可容納5000余名學生學習、生活。學院新建有設施一流的教學樓、實訓樓、文體中心、學生公寓和學生餐廳等26棟建筑;圖書館藏25萬冊,中外文報刊300余種;擁有千兆光纖校園網;設有價值上億元的“兩基地兩中心”:綜合實訓基地、軟件基地和創業中心、學術交流中心;建設有陶瓷實訓室、汽修實訓室、人工智能實訓室、計算機實訓室、高鐵實訓室、美容美體實訓室、鋼琴房等多個學生實習實訓基地。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規定、實施細則,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集體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相關事宜。
第六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公開,嚴格實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八條 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嚴格按照省教育廳審核批準的計劃數執行,合理安排各專業省內計劃。
招生計劃主要通過兩個渠道公布: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通過學院官方網站、公眾號、招生宣傳資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收費標準
學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財政廳和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按學年收費,2023年各項收費標準如下:
(1)學費:文科類專業3700元/人/年,理工類專業4200元/人/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人/年。
(2)住宿費:暫定600元/生/年,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學院所有校企合作專業收費與同類非校企合作專業相同,學校或企業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費、培訓費、就業委托費等名目費用,如有亂收費情況請撥打學校監督電話:0375-7270397。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規定,堅持“公正、公開、公平、擇優”原則。
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清”的錄取原則,按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對于所報志愿未被錄取,又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調劑錄取;對于所報志愿未被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做退檔處理;總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退檔原則:對不服從調劑或身體健康原因不宜錄取的考生,學校給予退檔。
第十二條 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文理兼收。
第十三條 各專業均不限語種。
第十四條 考生錄取健康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國家規定予以照顧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加上照顧分后的總分數對待。
第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將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條 資助體系: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設立了獎、助、貸、緩等一系列助學措施。助學貸款制度完善。學生可申請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分4000元、3300元、2600元/年三檔)以及學院獎學金;也可申請生源地貸款(最高12000元/學年)以及勤工助學等資助政策,同時在新生報到期間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設“綠色通道”,對特困生給予不同形式的資助。
第十七條 學院嚴格按照招生時確定的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以及學生招生錄取時填報的個人信息,填寫、頒發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汝州職業技術學院。
頒發學歷證書的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院招生就業處。
第二十條 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0375-6019666 6019777
學校網址:http://ww
w.rzvtc.cn
學校地址:河南省汝州市科教園區杏壇大街北段
郵 編:46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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