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19 09:25:42陽光高考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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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國標碼 |
13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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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浙江省金華市蘭溪市迎賓大道338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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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層次 |
☑ 本科 □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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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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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 名稱 |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 |
證書 種類 |
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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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訂招生政策,決定招生重大事項。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檢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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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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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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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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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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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則 |
(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外語單科成績要求:英語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5分。藝術類專業要求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60分。以上成績以滿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如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可視情況適當降低單科成績要求。 (三)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四)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原則上提檔比例按招生計劃數100%進行。 1.浙江省生源:浙江省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錄取。進檔考生如存在高考總分和位次號相同,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價高的考生。 2.浙江省外生源: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若出現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語數外總分高、專業(類)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類);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未實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不設專業(類)間分數級差;若出現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語數外總分高、專業(類)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類);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五)藝術類專業: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課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分及專業分均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為: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 以上錄取原則若與生源所在省相關要求沖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統考投檔錄取原則為準。 (六)浙江省普通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2023年普通專升本招生簡章》之規定執行。浙江省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2023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簡章》之規定執行。 (七)單獨考試招生的錄取原則按省教育考試院公布規則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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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電子商務)、生物技術18000元/學年;環境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中藥學、材料科學與工程、人工智能、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網絡空間安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20000元/學年;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類(含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學、法學(法學、與漢語言復合班、與工管復合班)、漢語言文學、英語、應用化學24750元/學年;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27750元/學年。 |
住宿費標準 |
2500元/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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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社會各界設立的各類獎學金等,執行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資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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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檢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79-82291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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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本科招生網:https://xzzs.zjxz.edu.cn/ 電話:13957979992、0579-89109992 傳真:0579-82291190、0579-82293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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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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