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美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19 07:12:26陽光高考
中國美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
中國美術學院(英文名稱China Academy of A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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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國標碼 |
10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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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南山校區:杭州市上城區南山路218號 象山校區:杭州市西湖區轉塘鎮象山352號 良渚校區:杭州市余杭區良渚街道古墩路284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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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層次 |
☑本科 □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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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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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 名稱 |
中國美術學院 |
證書 種類 |
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國美術學院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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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戰略、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討論研究招生重大事宜并報學校黨委會審議決策。招生委員會由主管校領導、學科專家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等組成,主管校領導擔任主任。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外地(非辦學機構所在地)考點招生工作組,負責該考點的宣傳、咨詢和招生考試。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監督辦公室設在紀檢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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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中國美術學院2023年計劃招收本科生1620名(含中外合作辦學藝術類計劃75名;文化與旅游部援疆援藏普通類計劃5名;面向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70名。相關招生章程另行公布。),最終招生名額以教育部下達的計劃數為準。 藝術類校考(全國不分省計劃): 專業名稱及國標代碼招考專業(類、方向)計劃人數 學制備注【統考要求】 中國畫130406中國畫/48/4年/按省市招生管理部門要求 書法學130405書法學/32/4年/書法類(未組織統考的省市除外) 美術學類1304造型藝術類/305/4-5年/美術學和設計學類 設計學類1305設計藝術類/565/4年/美術學和設計學類 戲劇與影視學類1303圖像與媒體藝術類/235/4年/美術學和設計學類 環境設計130503環境藝術/30/4年/美術學和設計學類
藝術類統考(全國不分省計劃): 專業名稱及國標代碼招考專業(類、方向)計劃人數 學制【統考要求】 建筑學082801建筑學/85/4-5年/美術學和設計學類
藝術類統考(中外合作項目分省計劃): 專業名稱及國標代碼招考專業(類、方向)計劃人數學制【統考要求】 (130504H)產品設計(中外合作辦學)/25/4年/美術學和設計學類 (130503H)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25/4年/美術學和設計學類 (130509H)藝術與科技(中外合作辦學)/25/4年/美術學和設計學類
普通類(分省計劃): 專業名稱及國標代碼招考專業(類、方向)計劃人數 學制 藝術學理論類1301藝術理論類/50/4年/普通類高考錄取(浙江省擬計劃招收20人,省外擬計劃招收30人。) 風景園林082803風景園林/30/4年/普通類高考錄取(浙江省擬計劃招收15人,省外擬計劃招收15人。) 工業設計080205工業設計/60/4年/普通類高考錄取(浙江省擬計劃招收35人,省外擬計劃招收25人。) 藝術設計學130501藝術設計學/30/4年/普通類高考錄取(浙江省擬計劃招收15人,省外擬計劃招收15人。) 普通類(文旅部共建項目): 專業名稱及國標代碼招考專業(類、方向)計劃 人數 學制 藝術學理論類1301藝術理論類/3/4年(面向新疆2人、西藏1人) 風景園林082803風景園林/1/4年(僅面向西藏) 工業設計080205工業設計/1/4年(僅面向新疆) 注:普通類招生計劃、錄取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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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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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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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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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錄取規則 |
藝術類(校考)專業及建筑學專業屬于藝術類第一批錄取;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制定分省計劃,采用各省美術類統考綜合分成績錄取;藝術學理論類專業、風景園林專業、工業設計專業、藝術設計學專業制定分省計劃,安排在普通類錄取。具體錄取批次及招生計劃以計劃投放省份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藝術類(校考)和建筑學專業錄取規則: 學校屬于專業考試自主命題的藝術院校。根據教育部規定,考生的報考專業如為所在省級統考范圍內的專業,應先參加所在省級統考,省級統考合格后,參加學校自主命題的專業考試成績才有效。請考生咨詢所在省份所報專業的統考合格要求,我校將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統考專業合格要求執行。 藝術類(校考)專業和建筑學專業遵循考生專業志愿,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計劃未完成的依次從第二志愿、服從志愿考生中擇優錄取,按此錄取仍未完成該專業招生計劃的,由學校招生委員會調劑錄取。 藝術類(校考)專業和建筑學專業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錄取比例。 藝術類(校考)專業和建筑學專業不區分文理科按統一標準錄取(不分省份,高考文化課成績以滿分750分計算,滿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具體錄取規則如下: (一)報考考生均須達到我校劃定的文化課最低控制線。我校將參考浙江省普通類一段線的75%自主劃定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線。 (二)藝術類專業(校考):本校自主命題的專業復試考試分數合格,且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后,以專業復試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折算綜合分,按綜合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錄取時,當綜合分排名并列時,專業復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專業復試成績并列時,分別以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次序,單科高者優先。 綜合分折算公式: 綜合分 = 專業復試成績總分/專業復試成績滿分*60 +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高考文化課滿分*40 (三)建筑學專業:省級美術學和設計學類統考合格的報名考生,且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錄取時,當文化總分排名并列時,分別以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次序,單科高者優先。 (四)個別省份(例如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有原始分、標準分、學業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種分制,我校按原始分進行計算、排名及錄取。 藝術類(統考)平行志愿錄取規則: 產品設計(中外合作辦學)、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藝術與科技(中外合作辦學)制定分省計劃,專業成績采用各省(市、自治區)美術類省統考綜合成績,安排在藝術類第二批平行志愿錄取,投檔規則和綜合分折算方法按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規定執行。 普通類錄取規則: 藝術學理論類專業、風景園林專業、工業設計專業、藝術設計學專業在普通類錄取。錄取時按計劃投放省份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投檔規定執行,進檔考生擇優錄取。最終錄取批次、投檔規則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其他: 外語語種不限。學校在本科教學中,僅使用英語教材和英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重報考。 華僑、港澳臺考生,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西藏、新疆基層文化人才培養項目,按照學校公布的相關簡章和章程的規定執行。
特別提醒:對于實行新高考改革試點省(區、市),報考建筑學專業的考生,須在物理、歷史、技術3門科目中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報考工業設計專業的考生,須選考物理科目方可報考;報考風景園林專業的考生在“3+3”試點省份須在物理、歷史、技術3門科目中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在“3+1+2”試點省份須首選歷史;藝術學理論類專業、藝術設計學專業在“3+3”試點省份不作選考要求,在“3+1+2”試點省份須首選歷史;其他專業對考生不提選考科目要求。非新高考改革省(市、自治區)普通類招生專業的文、理科類要求,以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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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收取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學費標準:每生18000元/學年(其中藝術學理論類專業每生7500元/學年,產品設計(中外合作辦學)、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藝術與科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75000元/學年)。 本科教學實行學分制管理,若參加輔修專業學習,需按照實際修讀學分另外收取輔修學分學費。 |
住宿費標準 |
4人間(南山校區、象山校區、良渚校區) 1600元/生.年 6人間(含5人間,南山校區、象山校區、良渚校區) 120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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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資助政策 |
學校實行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等獎助辦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規定可申請助學貸款(最高額為8000元/年),鼓勵學生在生源地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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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71-87164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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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網址及聯系電話 |
中國美術學院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學校招生網址:http://zb.caa.edu.cn 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571—87164630 傳真:0571—87164629 外籍人士報考我校,請致電國際教育學院或登錄網站查詢(網址:http://admission.caa.edu.cn,聯系電話:0571—87164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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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其他須知 |
(一)中國美術學院專業教學為基礎和專業「兩段式」教學模式,各招考專業大類包含專業見附件。
(二)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教育部及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如發現不符合本章程規定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的,視情節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三)中國美術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中國美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四)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簡章、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根據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招生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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