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務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09 07:21:18陽光高考
湖南商務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湖南商務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學院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雷鋒大道413號。
第四條 湖南商務職業技術學院是國家教育部備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的一所國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學制三年。
第五條 學院國標代碼為12401,省編代碼為4374。
第六條 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蓋有湖南商務職業技術學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層次畢業證書。
第七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八條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
第九條 招生工作委員會職責: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的宏觀統籌和整體部署;負責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監察與評估;負責處理招生重大事項等工作。
第十條 學院設立招生就業處,負責編制招生計劃,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負責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一條 學院設有紀檢監察處,負責學院招生錄取全過程的監督。面向社會設立招生申訴平臺,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考生投訴與申訴電話:(0731)88137262。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十二條 根據學院發展規模、辦學條件、人才需求、學科發展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計劃,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審定后,呈報湖南省教育廳批準。
第十三條 依據湖南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學院分專業、分省招生計劃,經主管院長審定后,呈報湖南省教育廳批準。
第十四條 按教育部(廳)下達的招生計劃面向湖南、山西、內蒙、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北、湖北、重慶、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陜西、河南、廣東等19個省(區)招生,各省(區)及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區)招生管理部門公布。
第十五條 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數見湖南省教育考試院《2023年湖南高考指南高校招生計劃》。
第四章 報考及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嚴格執行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嚴格遵守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外語語種要求:不限。
第十八條 男女比例:無限制。
第十九條 身體健康要求:須達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提出的標準。
第二十條 應行業及用人單位招聘要求,下列專業招生條件有以下要求,建議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慎重報考:
空中乘務專業招生條件:女生身高1.62-1.75米,男生身高1.72-1.85米,五官端正,無明顯疤痕,體態勻稱,體重適中,四肢運動平衡性好。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招生條件: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五官端正,嚴重傳染病患者不得報考。
旅游管理專業、智慧景區開發與管理專業招生條件:男生1.65米以上,女生1.55米以上,五官端正。
色盲考生不得報考農村電子商務專業。
第二十一條 對投檔比例大于110%的專業,學院將劃分專業錄取分數線。
第二十二條 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即優先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則分別按照其第二、第三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進檔考生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考生位次排序規則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考生一經錄取,學院不得隨意更改其專業。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院按照國家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與身體復檢。對復查(復檢、復試)發現的問題,學院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五章 錄取結果公布
第二十四條 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通過湖南招生考試網站及學院招生信息網站(https://www.hnvcc.edu.cn/zhaosheng/)憑考生號或身份證號查詢。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及各項代收費等費用。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院嚴格按照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的標準收費。具體學費標準將在學院招生信息網和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
二級學院 |
專業名稱 |
學費(元/年) |
經濟貿易學院 |
市場營銷 |
3850 |
連鎖經營與管理 |
3850 |
|
現代物流管理 |
3500 |
|
商務管理 |
3500 |
|
全媒體廣告策劃與營銷 |
5500 |
|
茶學院 |
茶藝與茶文化 |
3500 |
食用菌生產與加工技術 |
3000 |
|
電子商務學院 |
電子商務 |
3850 |
移動商務 |
3500 |
|
國際商務 |
3500 |
|
農村電子商務 |
3500 |
|
會計學院 |
大數據與會計 |
3850 |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
3500 |
|
統計與會計核算 |
3500 |
|
會計信息管理 |
3500 |
|
財富管理 |
3500 |
|
金融服務與管理 |
3500 |
|
旅游管理學院 |
旅游管理 |
4600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4600 |
|
商務英語 |
3200 |
|
智慧景區開發與管理 |
4600 |
|
空中乘務 |
8000 |
|
商務信息技術學院 |
軟件技術 |
7800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5000 |
|
大數據技術 |
4600 |
|
移動互聯應用技術 |
4600 |
|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
4600 |
注:實際收費標準根據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2023年最新文件執行。
第七章 招生聯系方式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或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雷鋒大道413號
學院網址:https://www.hnvcc.edu.cn/
招生網址:https://www.hnvcc.edu.cn/zhaosheng/
招生咨詢電話:0731-88115666、88115777
學院微信公眾號:hnswxy
紀檢監督電話:0731-88137262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學院建立了獎、助、勤、減、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扶助體系,對于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的崗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條件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和困難補助。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由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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