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實施規定:關于定向、民族班和預科招生
2023-05-04 12:54:34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九、關于定向、民族班和預科招生
(一)定向就業招生
1.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均須經教育部批準并正式下達。
2.定向就業招生生源范圍為全省,其檔案與該校非定向就業招生計劃檔案同時投放;若在該校調檔線上不能錄取滿額,可在其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向學校補投有定向志愿的考生檔案。
3.普通高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學生工作按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民族預科及貧困地區民族專項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民函〔2020〕1號,以下簡稱教民函〔2020〕1號文)規定執行。西藏就業定向生的報考條件為參加普通高考的應屆高中畢業生,錄取標準不得低于各有關高校在我省本科相應批次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40分;報考定向西藏就業招生計劃志愿的考生應親筆填寫《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考定向西藏就業志愿申請書》并由考生家長或監護人簽署意見。錄取后,師范類專業考生須與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及招生院校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其他專業考生須與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招生院校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在第一次填報志愿時填寫了《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考定向西藏就業志愿申請書》的考生才能填報定向西藏就業招生征集志愿。
4.定向就業招生計劃錄取時,投檔成績包含考生錄取照顧政策加分。
5.對按上述辦法投檔錄取后仍未完成的定向就業招生計劃,采取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
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定向培養軍士、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和公費師范生等招生辦法另文規定。
(二)民族班招生
民族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教民函〔2020〕1號文規定執行。民族班招生對象為參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少數民族考生,其錄取工作安排在有關招生學校本、專科相應批次內進行,其錄取標準不低于各有關高校在我省本、專科相應批次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40分。民族班錄取時,投檔成績包含考生錄取照顧政策加分。
民族班招生計劃屬于國家指令性非定向就業計劃,錄取考生本專科畢業后自主就業升學,鼓勵回生源所在地或民族地區工作。
(三)預科招生
1.少數民族預科
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外省屬院校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按照教育部教民函〔2020〕1號文規定執行,其招生對象為參加今年普通高考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工作安排在有關招生學校本、專科相應錄取批次內進行,本科預科錄取標準不低于各有關高校在我省本科相應批次調檔分數線以下80分,專科預科錄取標準不低于各有關高校在我省專科相應批次調檔分數線以下60分。
省屬院校舉辦的少數民族預科班,只招收三州十七縣兩區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工作安排在有關招生學校本、專科相應錄取批次內進行,本科預科錄取標準不低于各有關高校在我省本科相應批次調檔分數線以下80分,專科預科錄取標準不低于各有關高校在我省專科相應批次調檔分數線以下60分。
民族預科班招生計劃屬于國家指令性非定向就業計劃,錄取考生本專科畢業后自主就業升學,鼓勵回生源所在地或民族地區工作。
2.四川大學國防科研試驗基地預科班(原總裝備部邊遠基地本科預科)
根據教育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戰略支援部隊政治工作部規定,四川大學國防科研試驗基地預科班招收我省符合有關報考條件的考生,其降分標準為可在我省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降低90分。
3.一類模式預科
一類模式預科只招收參加一類模式高考的高中(中專)畢業生,本科預科錄取標準不低于各有關高校在我省本科相應批次調檔分數線以下80分,專科預科錄取標準不低于各有關高校在我省專科相應批次調檔分數線以下60分。
4.邊防軍人子女預科
邊防軍人子女預科招收經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教育部審定合格的邊防軍人子女考生。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重慶大學、湖南大學邊防子女預科納入高校所在批次平行志愿投檔錄取,考生的高考成績應達到普通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在普通類本科第一批填報志愿。西華大學、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邊防子女預科在相應批次的預科投檔錄取,考生的高考成績應達到普通類本科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80分,在本科第二批預科填報志愿。
5.預科投檔時考生不享受任何照顧政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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